晚上10点更新

已故私家侦探巴拉生前被迫流亡印度近5年,其家属今年6月愤而起诉首相纳吉夫妇等九造并索偿190万令吉。高庭在今午聆审9名答辩人撤案申请,并订于今年12月11日裁决。

纳吉夫妇透过代表律师哈法里占(Hafarizan Harun),质疑巴拉遗孀兼原诉人珊塔米丝薇(A Santamil Selvi)的诉讼地位。

“她并没有财产管理委任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ve),她必须获得法庭发出的公章(sealed copy)之后,才能入禀法庭。”

丝薇与3名孩子于今年6月11日,同时以本身及代表丈夫的名义 兴讼索偿

除了质疑丝薇代夫索偿的权利,哈法里占也质疑,这名遗孀同样无权以自身名义入禀法庭。

真有阴谋非针对遗孀

哈法里占陈词表示,起诉人在入禀书提出阴谋论(conspiracy theory),但就算真有其事,这阴谋乃冲着已故巴拉而来,而非丝薇(右图)。

“即便阴谋存在,这并不是设计来对付原诉人,并导致她蒙受损害。”

再者,哈法里占指称,起诉人在入禀书内并未阐明,其两名当事人纳吉夫妇如何涉及这起阴谋,也完全没有提及任何详情。

追溯期将届满属特例

巴拉家属律师阿美力(Americk Sidhu)反驳,即便巴拉遗孀未有财产管理委任书,但在“特别情况”下,她仍可代夫兴讼索偿。

他指出,本案特殊之处即,巴拉自2008年7月3日公布的首份法定宣誓书起的6年期限将于今年7月2日届满,因此须赶在之前入禀。

巴拉是蒙古女郎阿旦杜亚谋杀案的主要证人。2008年7月3日,巴拉召开记者会公布法定一份不利于纳吉夫妇的宣誓书,指称纳吉与遭人冷血谋杀的蒙古女郎阿旦杜亚有不寻常关系。

在这份宣誓书内,巴拉指称纳吉要求其亲信阿都拉萨巴京达,处理有关阿旦杜亚索讨潜水艇交易佣金的事,阿旦杜亚在这起交易中扮演通译员的角色。巴京达当时就聘雇巴拉,委以处理阿旦杜亚事宜的任务。

惟在不到24小时内,巴拉态度逆转,翌日再开记者会,发布第2份法定宣誓书,撤回首份宣誓书不利于纳吉等的部分内容。

承审高庭法官哈丝娜(Hasnah Mohammed Hashim)在聆审9名答辩人与起诉方的代表律师撤销此案的陈词后,订于今年12月11日下午裁决是否撤案。

遭恐吓利诱离开大马

丝薇与3名孩子在入禀书中指控,这9名答辩人在违反他们的意愿下,串谋恐吓和诱导他们和巴拉离开马来西亚,流亡至印度钦奈近5年。

本案其他答辩人还包括:纳吉2名弟弟纳兹因(Nazim)、佐哈里(Johari)、资深律师西塞尔阿布拉罕(Cecil Abraham)、其子兼律师逊尼尔(Sunil Abraham)、商人迪巴、宣誓官再纳阿比丁(Zainal Abidin Muhayat)与律师阿鲁南巴兰(M Arunampalam)。

称丝薇滥用法庭程序

丝薇另一名代表律师是曼吉星(Manjeet Singh Dhillon),而纳吉夫妇另两名代表律师是纳兹拉哈尼法(Nazeera Hanifa)与朱新鑫(Choo Shi Jin,译音),佐哈里代表律师是迪尼斯(Dhinesh Bhaskaran)、纳兹因代表律师是阿查纳(R. Archana)与唐卡拉兹(B. Thangaraj)、迪巴代表律师则是加贝尔(Gabriel Daniel)。

除了纳吉夫妇,其他7名答辩人也申请撤销此案。他们所持的理据便是他们在入禀书中所提及的做出的行径,包括草拟第2份法定宣誓书、见证巴拉签署第2份法定宣誓书、安排巴拉前往2008年7月4日的记者会现场,甚至在记者会上代表巴拉发言,并未违法之事,因起诉人在入禀书中未阐明这属于非法行为。

他们也指,尽管这名遗孀申诉他们一家被迫流亡海外近5年,但事实上,他们一家人期间也数度返马,显见并未被限制回国。

他们指称,丝薇仅是基于“道听途说”而入禀法庭,其理据站不住脚,其入禀书未直接了当点出哪儿犯法,其当事人如何参与串谋迫使巴拉一家流亡,因此该撤销此案,因它是浪费时间与滥用法庭程序。

律师主张各造应负责

阿美力(右图)在陈词时反驳,各答辩人试图显现本身乃“清白”,但若非所有人参与其中,巴拉与他的家人不会被迫流亡海外。

“因此,他们每一个人都扮演了本身的角色,他们应为此而负上责任。”

阿美力甚至列出数项罪刑,包括刑事策谋、威胁、教唆、伪造证据、使用伪证、非法禁锢、绑架至外国与驱逐。

他认为,此案应受到法庭全面聆审,而不是在这个阶段将之撤销。

反驳纳吉“搏宣传”论

另一方面,丝薇在一份答复宣誓书中,驳斥纳吉指她“搏宣传”的批评。

“他指摘我入禀诉讼为了搏宣传,我断然否然这一点。”

为了证明这一点,她甚至表示,她在一开始时致函所有答辩方,只要达致和解方案,那她可以接受法庭发出的封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