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国安法仅涵盖有限罪行
前法官称“没内安法可怕”
政府至今援引国安法未审先扣146人的现象,引发维权组织的担忧。惟前上诉庭法官诺阿都拉却为这项法律辩护。
他声称,相对于已废除的内安法令,《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简称国安法)并不可怕。
政府至今援引国安法未审先扣146人的现象,引发维权组织的担忧。惟前上诉庭法官诺阿都拉却为这项法律辩护。
他声称,相对于已废除的内安法令,《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简称国安法)并不可怕。
《阳光日报》报导,诺阿都拉(Mohd Noor Abdullah)解释,这是因为国安法的涵盖范围有限,只能针对少数特定的的罪行;相反地,内安法令却涵盖广泛。
“就算我们想要利用国安法来对付其他罪行,这却行不通。它仅能有限地用在对付妇女贩卖与恐怖活动。”
在国安法下,警方有权未审先扣嫌犯长达28天,被扣者在首24小时无法获得法律咨询援助。
政府最近大肆援引安全罪行法,调查被指涉及恐怖活动大马人。惟人民之声 指控 ,警方在调查涉嫌参与伊斯兰国恐怖的人士,不择手段令被扣者认罪。
主张修正保留内安法
诺阿都拉(右图)认为,尽管内安法令被批评为恶法,但政府应该保留它,加以修正并增添允许司法复核的部份,确保其公正与合理即可。
“若能够做到这些,我相信人民不会反对(内安法令)。”
“内安法受质疑的主因是,法庭无权审理(被扣者的)司法复核。”
在内安法下,内政部长有限签发扣留令,将一个人扣留长达2年,他们将被扣在甘文丁扣留营。被扣者可以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
未证明监控器的成效
诺阿都拉指称,反观,受到国安法对付的人士只是戴上电子监控器材,但这种做法的成效仍有待证明。
“作为被扣留的替代方案,就在个人身上安装这项器材。”
“他们的言行举止与行踪,这套器材皆能侦察,就像闭路电视一样。”
“惟基于内政部仍没有这套器材,因此我们无从看到、审视这套器材与系统。”
煽动法非为捍卫土著
另一方面,针对政府U转并决定保留煽动法令,诺阿都拉澄清,煽动法令并非为了保护任何一个族群而设。
他指出,这项法令的宗旨非为捍卫土著或压制非土著,而是防止任何单位从事足以威胁国家安全与和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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