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资讯法表格开放申请
格式仿似雪州但贵上几倍
槟州资讯自由法令生效20天后,至今尚未上载两项附属条例,即2014年槟资讯自由(索取资讯)条规和上诉局条规。不过,有关申请表格昨天终于出炉,并开放给公众申请。
《当今大马》使用申请机制时发现,申请表格的格式与雪州极为相似,唯申请费比后者贵几倍。
槟州资讯自由法令生效20天后,至今尚未上载两项附属条例,即2014年槟资讯自由(索取资讯)条规和上诉局条规。不过,有关申请表格昨天终于出炉,并开放给公众申请。
《当今大马》使用申请机制时发现,申请表格的格式与雪州极为相似,唯申请费比后者贵几倍。
申请者需先缴付申请费50令吉(若索取本年的资料),若非本年的文件则100令吉。反观,雪州的申请门槛较低,只收12令吉,即2令吉申请费和10令吉处理抵押金(不退还)。
由于槟州的附属条例仍未公开,暂无从比较两州的其它收费。
延长询问柜台服务
槟州政府在9天前上载各部门的资讯官名单至 官方网站 ,并在光大政府行政大厦3楼摆设柜台讲解法令的运作。4天前,再上载宪报的资讯自由法令。
尽管询问柜台原本只开设一周,但值勤官如今接获指示,延长服务期限。不仅如此,公众暂时也可到柜台索取申请表格。
其中一名官员沙鲁尼占(Shahrul Nizam)昨天被询及时表示,民众之后需到相关部门领取表格和提呈申请。
延长询问柜台服务
《当今大马》记者移交表格给位于同一层楼的槟岛市政局服务柜台,以申请当局去年签署的一份工程合约。结果,值勤的官员拨了几通电话后,另一名负责官员现身接收表格。
官员说,由于这是该部门接到的第一项申请,因此需要一些时间处理。
由于碰上缴付门牌税的季节,付款柜台排长龙,最终记者耗用了近乎1个小时45分钟才完成申请程序(领获申请回条与付费收据)。负责的官员也因此向记者致歉。
表格含有两个部分
槟州资讯自由法的申请表格共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要求填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或公司和社团的号码),同时需附上身份证,公司或社团的注册证书副本。
如果属于后者,申请者务必要附上公司或社团的授权书。其余需填写者包括:书信地址和各种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则要求注明,申请资料的部门、所需资料和其详情、索取目的、是否关乎某人的生命与自由,及选择获得文件的方式(翻阅、复印或其它)。
表格下方则交代,需先缴付50令吉或100令吉的申请费。
没申请他者资料栏
槟州与雪州表格的唯一差别是,前者未备有申请第三者资料的栏目。
由于两州法令均豁免公开第三者的资料,除非获得当事人同意、身为其监护人、死者后人或继承者(槟州甚至允许申请离世逾20年者的资料),雪州的表格预设了相关申请栏目和要求附上第三者的法定宣誓书,槟城则完全省略。
此外,尽管两者都要求填写申请目的和用途,但其实只有雪州法令在第6(2)(d)条文有所规定。槟政府当初提呈议会一读的法案虽有类似条文,但已在遴选委员会修改后和议会通过的版本中被删除。
最终,槟州法令的第6(1)(a)条文只阐明,表格需填写申请者名字、地址和索取的资料详情。不过,第14(2)(a)赋权州政府制定表格和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