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身陷囹圄,民联施展浑身解数,抗议司法不公。民联今日收集70名国会议员签名,在国会联署一项动议,谴责联邦法院五司的操守。

公正党党鞭佐哈里(Johari Abdul)今日已上交所有签名,目前正待议长班迪卡首肯,以便进入辩论环节。

上述动议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27条文,即唯有国会有权谴责司法体系的行为。动议要求审讯肛交案的联邦法院五司,在《2009年法官伦理法令》底下受到对付。

有关动议阐明:“安华判决存有隐藏动机,先入为主,失之偏颇。”

去年动议未获辩论

早在去年,上诉庭判定安华肛交案有罪后,63名民联国会议员曾联署类似动议,谴责上诉庭三司的裁决,惟未获辩论机会。

在国会提呈谴责法官的动议,需要至少四分之一或55名国会议员的签名,以便可以纳入国会议事程内。

不过,只有在14天后,动议才会出现在国会议事程。

在我国国会,政府的法案和动议通常享有优先权,因此一般预料,民联的动议将难以被带上国会辩论。

民联目前共有86名国会议员。

安华被判罪成入狱

安华肛交案终审是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Arifin Zakaria)亲自领衔五司会审。

另4名法官是上诉庭主席莫哈末劳勿斯(Md Raus Sharif)、联邦法院法官阿都哈密(Abdul Hamid)、法官苏里亚迪哈林(Suriyadi Halim Omar)及法官蓝利阿里(Ramly Ali)。

上月10日,安华鸡奸赛夫罪成,被判入狱5年,如今囚禁在双溪毛濡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