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州议员落泪力挺伊刑法
矢言与丹政府面对一切障碍
随着吉兰丹州政府提呈《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身为在野党的所有巫统州议员,今日罕见的与伊党站在同一立场,支持这项法案。
随着吉兰丹州政府提呈《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身为在野党的所有巫统州议员,今日罕见与伊党站在同一立场,支持这项法案。
轮到在野党辩论时,首名发言的巫统格拉那(Kok Lanas)州议员莫哈末阿威(Mohd Alwi Che Ahmad)说,丹州巫统将与州政府,共同面对实施伊刑法的任何障碍。
辩论时掉下男儿泪
莫哈末阿威也是丹州巫统宣传主任。他在辩论时不禁掉下男儿泪。
他哭着说,实施伊刑法是侍奉上苍的必要行动。
“因为阿拉,我支持伊刑法。因为阿拉,巫统支持它,不是因为政治。我们将一同面对这些挑战。”
“来自不同组织的敌人尝试阻止我们。我担心丹州政府所会面对的障碍。让我们一起面对它。”
所有穆斯林无权反对
丹州政府所提呈的修正法案名为《2015年(1993年)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这项法案一读于今早11点毫无异议下通过,并将于明日继续辩论。
巫统在丹州议会拥有12名州议员。
莫哈末阿威认为,所有穆斯林没有权力反对实施伊刑法。
“伊刑法是超越政治的。那些视它为政治计谋的人,正犯上一个很大的罪行。”
“所有穆斯林必须支持伊刑法。无论它获得落实与否,是次要的事情。”
为何非穆斯林“多事”?
莫哈末阿威接着批评,那些质疑及批评丹州政府推动伊刑法的非穆斯林。他不解,为何在伊刑法不会落实在他们身上的前提下,还要那么“多事”反对?
“不过,他们(非穆斯林)要将此事带上法庭,并说这是违反联邦宪法。”
民政党今日在哥打峇鲁高庭, 针对丹州政府入禀原诉传票 (Originating Summons),挑战《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违反联邦宪法。
以亚齐施伊刑法为例
莫哈末阿威以印尼亚齐特区为例,指亚齐是在大灾害后落实伊刑法,所以丹州也应效仿。
“亚齐在10年前的12月10日,面对过一场大海啸。我们在去年同一个月份,面对大水灾。你有察觉这件事吗?”
“你难道还不忏悔?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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