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炳寿:若巫统支持伊刑法
马华须连同国阵盟党齐断交
马华伊斯兰法与政策组主任颜炳寿今日指出,若巫统在国会支持伊斯兰党在丹州落实伊斯兰刑事法,那马华应该邀请其他国阵成员党,与巫统断绝关系。
马华伊斯兰法与政策组主任颜炳寿今日指出,若巫统在国会支持伊斯兰党在丹州落实伊斯兰刑事法,那马华应该邀请其他国阵成员党,与巫统断绝关系。
颜炳寿在马华总部召开记者会受询时坚持,马来西亚是一个世俗国,绝不能落实伊刑法。
“若巫统在联邦或国会支持并通过伊刑法,那就是破坏了建国基础及社会契约,还有建国时强调马来西亚是世俗国的原则。”
他指称,一旦此事成真,将碰及马华的底线,而马华拥有历史义务采取行动。
“若我有话语权,我会邀请(国阵)盟党跟巫统断交。”
巫统丹议员表态支持
颜炳寿是回应,马华仍否坚持2011年发表的“退出国阵论”。
当时,国阵登嘉楼政府有意在适当时机落实伊刑法,时任马华总会长 蔡细历 与时任马青总团长魏家祥皆恫言,马华会考虑其在国阵的地位。
首相兼巫统主席纳吉曾于2011年强调,在他的领导下,马来西亚不会推行伊刑法。
不过,巫统丹州议员最近表明,将在丹州特别州议会上支持伊刑法修正案。
民主政治最黑暗一天
针对此,颜炳寿表示,马华有责任在国阵最高理事会议上提出此事。
他相信,马华领导层将在国阵最高理事会上询问,为何国阵的丹州州议员支持伊刑法。
颜炳寿也形容,丹州政府今日提呈《1993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令二》修正案,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历史里最黑暗的一天。
巫统以为华裔挺伊党
惟颜炳寿也不忘为巫统议员辩护,指称在巫统议员印象里,既然85%的华裔选民支持伊党,那巫统议员支持伊刑法又有何错?
“当85%的华裔选民将行动党与公正党的谎言听进耳里,认定伊斯兰党已放弃成立神权国的雄心,那现在国阵就必须面对(此后果)。”
“部分巫统议员争议,他们得知85%非穆斯林准备支持伊党,那他们遵循这种做法(支持伊刑法),又有何错呢?”
颜炳寿所指的是,在2013年全国大选中估计有85%的华裔选民,投票支持民联。
“现实是,巫统议员甚至首相纳吉承受一定的压力,认为华裔支持伊党。”
马华须扛起火箭包袱
他也嘲讽行动党,无力阻止其盟友伊党提呈伊刑法,导致马华如今须扛起这个包袱。
颜炳寿所领导的伊斯兰法与政策组,将寻求马华中委会批准,以诉诸法律行动,阻止丹州政府推行伊刑法。
“我已向总会长(廖中莱)汇报此事,他也指示我跟其他友党配合。”
马华拟诉诸法律行动
根据颜炳寿,马华中委会一旦批准诉诸法律行动,那他们将会入禀高庭,要求法庭宣判丹州伊刑法违宪,尤其违反联邦宪法第5条款与第8条款。
另外,颜炳寿也指称,马华甚至可直接入禀联邦法院,要求后者宣判伊刑法违宪。
马华伊斯兰法与政策组自成立以来,便矢志阻止丹州政府推行伊刑法,过去曾咨询国内外宪法专家与律师意见。
两方式可落实伊刑法
媒体此前曾广泛报道,伊党国会议员可透过私人法案寻求国会修宪,以落实伊刑法,而这需获得三份之二议员通过才能成事。
不过,颜炳寿认为,伊党议员另有两个更简单的方式,推行伊刑法。
根据颜炳寿,议员可寻求国会修改丹州伊刑法,赋予丹州伊斯兰法庭更大的权限,执行断肢法、石刑、钉刑等更严重的刑罚,因现有的法令仅允许丹州伊斯兰法庭实施最高监禁3年、罚款5000及鞭笞6下。
颜炳寿也说,议员也可寻求国会通过修正刑事法典,此举将来的影响更大,因一旦通过,全国都会受到影响。
“这两个法子,仅需获得国会简单大多数议员同意就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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