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恐法是否内安法令2.0?
焦点
政府日前通过的防恐法案(Pota),由于涵盖未审先扣条文,
除了目前已被废除的内安法令,《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
这三条法令在其他方面也有相似之处,但一些地方却不尽相同。
焦点
政府日前通过的防恐法案(Pota),由于涵盖未审先扣条文,
除了目前已被废除的内安法令,《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
这三条法令在其他方面也有相似之处,但一些地方却不尽相同。
无法上庭挑战扣捕
其中相似之处包括,人们无法在法庭上挑战这三项法令的扣捕。
前律师公会主席拉古纳(右图,Ragunath Kesavan)告诉《当今大马》,从这点看来,
“为何你不允许法庭上的挑战?这十分尴尬,
拉古纳相信,越是恶劣的罪案,则越需严密的法律,以确保公义。
“人们必须享有法律保障,这是确保透明,以防滥权。”
推事庭沦橡皮印章
针对嫌犯能否被带上推事庭审讯,
在内安法令底下,检控单位不可将嫌犯带往推事庭。
然而,防恐法令却允许警方,在无需持有逮捕令下扣捕嫌犯,
尽管如此,推事庭却只是扮演橡皮章的角色。
律师沙里占(Syahredzan Johan)说,由于警方申请扣留嫌犯只是一道手续,
“一旦副检察司提呈书面申请,推事庭没斟酌权决定是否批准扣留,
“推事庭就只像个橡皮图章。”
内长部长权力不同
此外,三项法令赋予内政部长的权力也不相同。
在内安法令之下,部长有绝对权力发出逮捕令。
尽管如此,沙里占(左图)点出,无论是防罪委员会或防恐委员会,
换句话说,这项权力依然属于行政权。
“委员会成员没有任职期限。若政府不满该委员会,
“是的,发出逮捕令的权力,并非落在一个人手中。但是,
如何定义政治信仰?
至于一个人是否会因为政治信仰而被捕,内安法令并没提到这点,
相对的,防恐法案与防范罪案法令修正案当中,皆有一项条文阐明“
不过,拉古纳点出,这点仍可掀起争论。
他举例:“如果你相信社会主义,这是否政治信仰?”
他说,在上世纪70与80年代,社会主义被视为反政府,
“如果我相信沙巴可和平脱离联邦,而我也遵照所有民主程序,
拉古纳补充,这项条文拥有灰色地带,且目标不明。
沙里占则指出,尽管防恐法案阐明政府不能以政治信仰对付异己,
“也有人担忧,这可能会被诠释为只限于注册政党的会员。”
“有许多非政府组织并非注册政党,但他们从事的却是政治活动。
防罪与防恐法不同
虽然防范罪案法令与防恐法案有许多相似处,
沙里占解释,防恐法案专门用来对付恐怖主义,如加入伊斯兰国(
“更妥当的说法是,防恐法案是内安法令的复辟,
“防范罪案法令对付的是,马来西亚内的恐怖分子威胁。”
不需未审先扣法律
至于是否有必要未审先扣,沙里占说,
“这是一个好例子,证明你不需要更多法律,就可利用现有法律,
这17人是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
沙里占说,国家安全法令允许24小时扣留,
“如果你说,由于现有法律没有前提罪行(predicate offence),而无法提控这些人,你何不改善刑事法典,
综上所述,沙里占认为,
“而最终,若当权者要的话,也可滥用这些法律。就这点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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