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多媒体法对付网络罪行
政府最早将于10月提呈国会
随着《砂拉越报告》引述外泄文件踢爆一马公司丑闻后,通讯与多媒体部长沙烈赛益说,政府有意修改《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以应对日新月异的网络犯罪。
随着《砂拉越报告》引述外泄文件踢爆一马公司丑闻后,通讯与多媒体部长沙烈赛益说,政府有意修改《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以应对日新月异的网络犯罪。
惟他否认,政府此举是要打压网络言论自由,反而只是要保护大马人,免受这些罪行侵犯。
沙烈赛益(见图)昨晚在部落格写道,最近的网络发展趋势,显示政府必须修订法令。
“大马人似乎认为,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是无法无天的空间,是没有条规可以遵循地方。事实不是这样的。”
网络带来各种犯罪行为
他说,政府于1998年制定这项法令时,没有料到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会蓬勃发展,而它们如今已成为每个人日常生活的必需工具,除了用以传达讯息,也是经贸的管道。
但他说,互联网也带来各种网络犯罪,如诈骗、盗取资料和个人资料、造假新闻和文件等。
“在很多国家,这些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代价是长久监禁。”
保护国人免受诽谤攻击
他强调,在大马捍卫言论自由之际,政府同时要保护大马人免受诽谤、污蔑和人格谋杀的攻击。
“这世界上,没有国家的言论自由包括撒谎与污蔑自由。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也应受重视,若没适当地控制人民所做所言,将会破坏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
“因此,我们必须检讨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好让我们能取得平衡,不钳制言论自由及资讯自由,同时保护大马人免受最近渐成趋势的罪行所侵害。”
不是为了扼杀言论自由
部长说,政府将取得业者的意见与反馈,确保制定一个更全面的方式,以达到上述目标。
“这是为了向民众确保,这个举动不是为了扼杀言论自由,或打压资讯自由。”
早在1997年,前首相马哈迪(见图)于签署多媒体超级走廊保证书(Bill of Guarantees)时,许下“确保不过滤网络”的承诺。
不过,随着国阵政府在308大选遇到重挫,则开始视网络媒体战为国阵选举成绩不佳的原因,许多国阵议员也建议政府修法,加强网络管制。
料10月向国会提修正案
昨日,《马新社》引述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指出,她将在下周会晤沙烈赛益,以商讨改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一事。
她说,若不修法,则政府难以对付不负责任的媒体从业员。
她进而建议,政府应探讨设立一个类似多媒体法庭的特别法庭,以专门处理此类案件。
她说,政府正在草拟上述修正案,料在10月提呈至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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