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党抨击贸工部慕斯达法误导民众,淡化跨太平洋协议对医药成本所带来的冲击。他们质疑政府指特定药物只有5年专卖期的说法。

反对党跨太协议国会连线表示,尽管慕斯达法公开宣称,马来西亚只面对5年的新药临床数据保障期,但实际上,跨太协议提供了两项的选择。

首先,跨太协议参与国可以拥有8年的临床数据保障期,或者5年的保障期附加其他形同拥有8年保护期效应的多种措施。

“这让美国拥有空间可以继续施压其他国家,使后者利用行政拖延方式,在相等的期间内,把可负担的药物排除在他们市场以外。”

“无论所用的机制是什么,其结果是一样的,即成本提高,通路延后。”

反对党跨太协议国会连线成员努鲁依莎今天在公正党位于八打灵的总部召开记者会,发表上述的看法。

生物仿制药难以进入

跨太协议的临床数据保障条款,阻止药商在特定时段内,使用竞争对手的临床数据,向政府申请销售同样的药物。

这形同提供原本声称相关药物的药厂,在这个时段内得以垄断销售。

这种保障尤其对生产生物药(biologics)的药厂更为重要,因为这类药物难以申请到专利保护。

行动党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表示,生物药在医治癌症、艾滋病和风湿有相当显着的效用,但是它们的价格十分昂贵,甚至会要价5000令吉。

相对的,这些生物药的仿制品,即生物仿制药(biosimilars)的价钱只是区区的50令吉。

查尔斯指出,跨太协议的临床数据专利条文,将阻止生物仿制药进入伙伴国家市场,直至保障期届满为止。

药物专利可再延廿年

此外,公正党格拉纳再也国会议员黄基全指出,纽西兰政府已承认,加入跨太协议将推高当地的医疗成本,而马来西亚应该效仿之。

努鲁依莎表示,慕斯达法之前声称跨太协议不会允许延长旧药和翻新药的专利期,但事实上,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她说明,跨太协议允许药厂申请上述药物的专利权再延长20年,形同打开“专利长青”(patent evergreen)之门。

努鲁依莎表示,相对于澳洲,大马人目前需要付出的药价已贵出30至148%,这是因为这个国家并没有药物定价政策。

“为缓和民众的恐惧,国贸部长声称,跨太协议不允许专利延长,而政府也同意将这种优惠扩大至生物药,完全否认大马人取得经济药物的需要。”

“可是,跨太协议的内文却透露另一种迥然不同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