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公共咨询沦门面功夫”
社运促槟政府反思发展模式
槟州希盟政府延续国阵政府"移山填海",改变自然景观的政策思维引起公民团体反弹。他们疾呼,槟政府反思和检讨目前的发展方向,切勿一脉相承前朝盈利挂帅的模式。
此外,他们提醒,当权者别让公共咨询环节沦为门面功夫,表面聆听民意,实际上却一意孤行。
换了政府没改变政策
槟城消费者协会副主席莫希丁(Mohideen Abdul Kader)昨天在槟城论坛举行的“拯救槟州山林”论坛上表示,政府往往只短视地追求经济成长,并以外资、旅游业和移工为导向。
“我们不要新政府取代旧政府后,经济模式仍一成不变。政府需反思,到底这套发展模式是否恰当?”
与此同时,他认为,公民社会务必要提出替代方案,施压政府落实不同的政策。
“促成某项法律的修订总是耗上漫长的时间,除非人民觉醒。所以,槟城论坛接下来需持续地教育民众,直到政策改变为止,不是一年一度地来开会而已。”
“山林,不是作为赚取盈利的商品。请房地产商到别处牟利,别打山坡的主意。你我都想象得到,山上的房子绝不是为我们这种本地人而盖。”
拒采纳意见应说原因
莫希丁接着语锋一转批评说,政府拒派代表出席公民团体举行的对话,反映我国政治文化低劣,“政府通晓一切”的观念根深蒂固。
“需知,知识和智慧非由政府垄断。民间人才济济,政府原本能够加以善用。”
他接着说,目前的公共咨询环节相当公式化,政府例行公事邀请民众提供反馈,采纳与否是另外一回事。
“我们非强求政府接纳全部意见,只是拒绝纳入的话,好歹交代原因。不然,公共咨询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演习,甚至令人怀疑当权者一早就做了决策,纯粹先上车后补票。”
环评报告缺乏约束力
槟城论坛发言人兼环境学者梁粤广点出,早期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确实讲究民众的参与,但在发展商游说下渐渐变成“装样子”的门面功夫,敷衍了事。
“目前的法律约束力不足,比如没强制当局回应民众的每项提问,起不了作用。”
此外,他说,一旦出现跟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有出入的状况,顾问公司也不需问责或面对惩罚。
“评估只针对特定计划,对整体环境的影响不在评估范围。另一个问题是,尽管地方上的发展跟州或地方政府比较相关,审核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单位却是联邦政府部门,偶尔他们根本不在乎到底发生什么事。”
政府需照顾整个山坡
大马工程师学会槟城分会前主席林国康则指出,工程师和绘测师只对他们被指派的发展计划和地段负责,政府肩负管治整个山坡安全和提供基本建设,如水管、电缆和通讯设备等的重担。
“从建筑工程的角度,任何东西(包括山坡发展)皆可行。问题在于成本和你到底要些什么?新加坡和香港的山坡发展更加频密和陡峭,但都很安全。我们要问的是,我们准备好了吗?”
他说,政府若掌握不到管理山坡的专业技术窍诀,山坡开发案就潜存风险。
他在论坛上播放1993年吉隆坡淡江高峰塔塌楼事件的短片警惕说,各造都有义务引以为鉴,确保公共利益获得保障。
监禁违规者才能吓阻
尽管几名主讲人逐一点出现有机制的缺陷,律师胡道新表示,现存的一些法律条例其实已足以赋权政府严惩非法平整山坡的发展商,以发挥威慑作用。
她说,与其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提控涉案的发展商,当局应援引《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及确保公司的负责人面对监禁,才可能杀一儆百。
“《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的最高罚款为5万令吉,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但针对公司和其负责人是否涉案的举证责任均落在控方。至于《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最高罚款50万令吉,监禁最高2年或两者兼施。但控方只需证明公司违法,而其董事、经理、秘书或其他相等级职员自然被视为有罪,除非他们提出反证。”
“确实,前者的监禁期较长。问题是,据我所知至今从未有人被判监禁。若能让违规者入狱,哪怕是一天,肯定有不同的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