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24分更新

尽管怡保高庭宣判印裔妇女英迪拉(M Indira Ghandi)前夫擅自将3名孩子改信伊斯兰教无效,但上诉庭以民事法庭无权审理改教案为由,推翻高庭裁决,英迪拉闻判后情绪激动。

上诉庭三司今日以2对1票,推翻高庭裁决。巴里亚尤索夫(Balia Yusof Wahi)是三司之首,他表示,“本法庭多数意见认为……毫无疑问的,一名人士是否为穆斯林,属于伊斯兰法庭的裁决权限。”

“改信伊教,也是伊斯兰教法庭专属权力范围。”

闻判后情绪激动

40岁的英迪拉闻判后在法庭外情绪激动,哭叹何时才能见孩子一面。

“到底何时才能结束……已经7年了,我无法在我的国土获得正义。”

“我不晓得孩子以后会怎样。我何时能见到女儿?”

询及会否到伊斯兰法庭提出审理时,她激动地说, “我不是穆斯林,我孩子也不是穆斯林,为何要去伊斯兰法庭?”

将上诉联邦法院

英德拉代表律师兼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说,他在接获英迪拉指示后,将上诉至联邦法院。

英迪拉46岁前夫帕玛纳登(K Patmanathan,现改名莫哈末立都安Mohd Ridzuan Abdullah)和3名孩子并没现身法庭。

怡保高庭在2013年 宣判 ,3名孩子仍是兴都教徒,未改信伊斯兰教,并指英迪拉前夫擅自将3名孩子改教的行为抵触宪法。

擅自单方面改教

莫哈末立都安在2009年4月1日办理离婚手续时,擅自取走3名孩子的报生纸,以一天的时间就从伊斯兰法庭获得单方面庭令,将孩子们改教,并取得他们的抚养权。

当时3名孩子年龄为12岁(长女)、11岁(次子)和11个月(幼女)。未成年人士必须获得家长同意,才能改信伊教。

英迪拉随后入禀民事法庭,起诉霹雳州改教主簿官、霹雳州宗教局总监、州与中央政府、教育部和前夫莫哈末立都安。

警方说保持中立

怡保高庭曾在2009年4月24日裁决,英迪拉可从改教的丈夫手中,重新获得3名孩子的抚养权。不过,其前夫却拒绝理会法庭的谕令,不愿交出幼女。

这迫使高庭在2014年 发出 庭令,全国总警长卡立随后也 指示 霹州警方将幼女归还英迪拉,并逮捕藐视法庭的莫哈末立都安。

但伊斯兰法庭裁决,莫哈末立都安拥有3孩子抚养权,引发民事法庭和伊斯兰法庭裁决冲突。

卡立曾就此案 表示 ,由于民事和伊斯兰法庭同等地位,警方保持中立,只会监视孩子状况,不会执行伊斯兰和民事两个法庭就改教争子案发出的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