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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掴拳打、逼喝尿裸舞<br>人权组织揭防罪法虐囚
Mar 15, 2016 8:21 PM
更新: Apr 6, 2016 7:34 AM

继国安法之后,维权组织人民之声(Suaram)又揭露警方在防罪法下的虐囚恶行,包括滥用羁押期、虐打,甚至逼迫囚犯喝尿、裸舞。

31岁的罗里司机利士古玛(K Rishikumar)召开记者会揭露,自己和另外5人之前遭警方指控涉嫌打抢,而羁押长达80天。

惟他被释放后,另外5名包括他弟弟在内的扣留者,则在2013年防范犯罪(修正与扩充)法令(POCA)下再被扣留21天,如今仍未获释。

警方去年12月11日在霹雳打巴拘捕利士古玛,并把他带到雪兰莪一间警局扣留室盘问。他声称,当时透过室内玻璃亲见友人受虐待。

“我的朋友萨提斯古玛(N Sathiskumar,24岁)被掌掴52次直到他耳朵出血,听力受损;杰甘(S Jegan,36岁)的眼睛被打,以至视线模糊。”

“我的弟弟和杰甘被迫喝自己的尿液,杰甘和萨提斯古玛被警员强迫在他们面前裸舞。”

“这些折磨都是为了要逼我们招供。”

带往三个州属羁押

利士古玛透露,警方后来将他们分开带往不同警局和扣留所,他们分别被带往霹雳、雪兰莪和森美兰羁押,共14次。

他揭露,他们六人在羁押期间没能接受法律和医疗援助,而在雪兰莪警察总部被扣留时,更被关在又臭又脏的囚室,穿着同一件囚衣长达20天。

“这是恶意拘留,侵犯了我们的基本人权。”

出席记者会的包括人民之声执行长斯文多莱沙米(Sevan Doraisamy)、人民之声秘书处成员娜丽妮(N Nalini)及6名被扣留者的法律顾问沙希(Shashi Devan)。

防罪法扣留不合理

沙希表示,警方申请在防范罪案法令下扣留另外五人21天,不合情理。

“当局应该直接控他们上庭,让他们得到公允的审讯,而非利用防范罪案法来对付他们。”

“法官在批准警方申请时,应该考虑他们已被扣留80天。但那位副检察官却说,法庭没有权利减少(21天的)羁押天数。”

“现在,21天的羁押期要在本月20日结束,但警方还计划再申请延长羁押38天。”

《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与扩充)法令》 赋权 于防范罪案委员会,在调查后发出扣留令以及监控令。

扣留令允许执法单位未审先扣嫌犯长达2年;防范罪案委员会也有权在扣留令逾期后,再延长2年。

强调不会无故拘捕

《当今大马》联络上这名不愿具名的执法警官,他确定警方计划通过防范罪案法延长羁押,但强调警方不会无故逮捕人。

“如果我们不能控他们上庭,或是如果他们涉及超过三起案件,我们可以用防范罪案法令。”

询及利士古玛声称受虐待的问题,这名警官强调,“他们在我照顾下(在防范罪案法令下被扣),状况良好,身上没有任何伤。”

他表示,利士古玛投诉的是在这之前,在警局遭受的对待。

“我从来没剥夺他们的权利,他们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每周四都可以见家人。”

警促利士古玛报案

另一方面,雪州总警长阿都沙玛(Abdul Samah Mat)则呼吁利士古玛针对指控报警。

“他应该向警方投报,我确保会展开全面及公正的调查。”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我们会采取相应行动,不会包庇任何人。”

“这些(虐待)不是我们一般会做的事。警方有接受训练,能专业的进行盘问。”

他也强调,警方不会虐待嫌犯,即使是对待谋杀嫌犯也一样。

指控涉逾一起案件

受询及为何6人会被扣留长达80天,他表示这可能是因为他们涉及超过一起案件。

“我必须查看他们到底涉及几宗案件。有时候,嫌犯涉及好几起案件,那就会被羁押好几次,这是法庭允许的。”

同时,娜丽妮表示,利士古玛指控的这些虐待,和在内安法令和紧急法令下被扣的嫌犯所遭遇的一样。

而警方通过“环游”三州属的方式,连续羁押80天,又在防范罪案法下扣留,可被视为内安法令和紧急法令再度复活。

她透露,利士古玛将针对本身被扣留在本周向警方报案,他也可能起诉政府非法拘捕。

月前,人民之声也揭露一些在国安法令(SOSMA)扣留者在羁押期间,饱受肢体与精神 折磨 ,包括脱光衣裤与虐打,被迫吻执法人员脚掌,在 枪口 下被威胁,甚至遭到鸡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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