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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消部将管制网路交易<br>所有卖家或需正式注册
Mar 30, 2016 5:00 PM
更新: 9:13 AM

未来在网路卖东西,或需要先向政府注册。从明年开始,所有通过网路销售货品的个人都必须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

《马新社》报道,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长韩沙再努丁昨天表示,该部门正在草拟法规,规范所有的商品销售——包括单次销售。

“即使只有出售单一商品,例如在网路卖电话,它也必须向公司委员会注册,而该商品必须在30天内售出。”

“若相关商品没有在30天内卖出,则卖家就必须再申请30天期限。”

韩沙再努丁表示,这种措施旨在保障消费人权益,避免网路诈骗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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