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以无权审理为由驳回
伊姐妹会洗异端标签失败
刊载: Jun 24, 2016 4:04 PM
随着高庭今天驳回伊斯兰姐妹会的司法审查,使得她们试图洗脱“异端”标签的努力遇挫。
下午4点37分更新
随着高庭今天驳回伊斯兰姐妹会的司法审查,使得她们试图洗脱“异端”标签的努力遇挫。
高庭法官哈尼巴(Hanipah Farikullah)表示,伊斯兰裁决事务不在其管辖范围,因此无法审理本案。
“我认为,本法庭没有权限批准原诉方的司法申请。在我看来,这是伊斯兰法庭的权限。”
哈尼巴在双方提呈书面陈词,并获得双方同意后做出上述的口头裁决。
不过,哈尼巴基于案件涉及公共利益,并没有要求任何一方支付堂费。
姐妹会考虑上诉
伊斯兰姐妹会律师玛力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较后向媒体表示,其当事人长在考虑上诉今天的裁决。
“从我们的观点,法庭采取不同立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
“一如我所言,这样的辩论前所未有。我们需要厘清宗教裁决法律的影响。”
他解释,这是因为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宗教裁决是一种拥有法律效力的附属法例。
雪州宗教理事会在2014年中,以伊斯兰姐妹会秉持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意识形态,而裁决该组织为“异端”。
不满这项宗教裁决,伊斯兰姐妹会于2014年10月31日入禀司法审查申请,同时在同年12月拿到法庭准令。
她们要求法庭宣判上述的“异端”宗教裁决违反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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