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马哈迪1994年在任期间修宪削弱君权,允许法案在无需御准下自动通过,但22年后的今天,他为此而道歉, 因为它给备受非议的国安会法开了方便之门。

他强调,由于国安会法令影响统治者特权,依宪法仍需国家元首御准。

马哈迪今日凌晨在部落格撰文,以他为首的政府推动修宪,导致国会两院通过的国安会法案,在无需元首御准下生效,“我为此道歉”。

“由于这个修宪,即便元首没有御准,国安会法令也生效。”

哥美兹事件缘起

1992年哥美兹事件后(Douglas Gomez),马哈迪施压王室修宪,削弱王权。

隔年,国会两院通过剥夺统治者免控权法案。1994年,马哈迪政府进一步削弱王权,修宪剥夺国家元首批驳法案权。

修宪前,元首可驳回法案,发还国会两院,要求重新审核法案。倘若国会两院再度通过,法案将再呈元首,而元首必须在30天内签署,否则该法案视为获得御准。

修宪后,元首无法要求国会两院重新审核法案,而且即使元首没有在30天内签署,法案也视同自动获得御准。

影响统治者特权

马哈迪续称,由于国安会法令剥夺国家元首宣布紧急状态权力,影响统治者特权,国安会法令必须获得统治者理事会批准。”

“除了国安会法令是毫无必要,国家元首(宣布紧急状态)权力转移至首相手中,抵触宪法第38(1)条文。

“该条文阐明:‘在没有统治者理事会同意下,任何直接影响统治者特权、地位、荣誉或尊严的法案,不能获得通过。’”

“很明显的,国安会法令侵蚀统治者理事会特别地位,剥夺国家元首宣布紧急状态权力。”

“由此,这个国安会法令,必须获得元首御准及签署,才能生效。”

国安会法受争议

国会于2015年12月通过国安会法令,而这项法令已于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惟它之前是在没有元首签名下自动御准,而且马来统治者敦促政府检讨的呼声也石沉大海。

政府声称,国安会法令能够加强情报协调,设立一个针对国安的快速反应机制,这个单位在必要时,如2013年的拿笃入侵事件,可以宣布某地区成为安全区为期6个月。

批评者认为这些法令赋予首相过大的权力,为滥权及侵害人权之行径打开方便大门,而且它也违宪僭越国家元首宣布紧急状态的权利。

首相纳吉及部长多次驳斥,首相并无凌驾国家元首宣布紧急状态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