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部坚称有权充公猪毛刷
欢迎商家贴上“非清真”字眼
贸消部日前充公数间五金店的猪毛漆刷,遭到非议,但贸消部今日坚称,贸消部有权充公猪毛漆刷。
贸消部长韩沙再努丁在部门出席一项活动后,在记者会上表示,根据法令,贸消部执法人员有权充公所有违法的猪毛漆刷。
“若我们没有权力,我们怎会充公它?”
贸消部日前充公数间五金店的猪毛漆刷,遭到非议,但贸消部今日坚称,贸消部有权充公猪毛漆刷。
贸消部长韩沙再努丁在部门出席一项活动后,在记者会上表示,根据法令,贸消部执法人员有权充公所有违法的猪毛漆刷。
“若我们没有权力,我们怎会充公它?”
至于贸消部接下来会采取什么行动,他指,待调查报告出炉后再宣布进一步行动。
注明成份就符合条规
不过,他强调,只要商家在猪毛漆刷上注明含猪成份,就会符合条规,而不会遭到充公。
针对马来西亚五金批发商公会指示会员自行在猪毛漆刷贴上“非清真”(non-halal)字眼,他也表示欢迎。
“为何不?若他们能这样做更好,身为部长,我也想帮助消费者及商家。”
询及五金商过去卖猪毛漆刷都无问题,他指,那是商家的观点,而贸消部只是执行份内的调查工作。
执法组主任出示条规
贸消部执法组主任罗斯兰(Roslan Mahayuddin)较后向媒体解释,部长口中的法令是指2013年贸易商品(由猪或狗的任何部分制作的物品)条规(Perintah Perihal Dagangan(Barang-Barang Yang Diperbuat Daripada Mana-Mana Bahagian Babi Atau Anjing)2013)。
该条规阐明,任何人在经商时若展示由猪或狗成分制作的物品,必须:
(A)把相关物品和其他物品隔开展示。
(B)清楚注明“由猪制作”或“由狗制作”。
罗斯兰所展示的条规并没说明,贸消部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等。
不过,他强调,在这项条规下,贸消部执法人员有权充公违法的猪毛漆刷。
“若他们注明制作成分,并把相关物品分开摆放,就没有违规。”
已经充公逾两千漆刷
罗斯兰也透露,目前贸消部执法组已检查157间店铺,并发现37宗违规事件。
他说,截至2017年2月7日,贸消部执法组总共充公2003把猪毛漆刷,价值达到1万988令吉94仙。
他也证实已接获五金批发商公会的来函,并将在近期安排会见对方。
充公猪毛漆刷掀争议
《每日新闻》前天报道,贸消部官员在孟沙突击检查一家五金店及一家超市,没收超过90个疑似猪毛所制的漆刷,其中一些漆刷印着假冒的清真标志。据称,这些漆刷是A913与A680代码的型号。
社青团总团长黄家和与民政党全国投诉及服务局副主任刘博文较后抨击,贸消部的充公行动矫枉过正,为难五金业者。
其中,黄家和点出,2013年贸易商品(由猪或狗的任何部分制作的物品)条规只规定,相关商品必须拥有相关的制作原料标签,而并没有赋权贸消部充公、没收、抑或禁售。
马来西亚五金批发商公会也已指示旗下会员,自行在猪毛漆刷贴上非清真(non-halal)字眼,作为应对贸消部的权宜之计,并已致函贸消部执法组主任罗斯兰要求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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