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触外汇管制案件罚款了事
两一马前高层摆脱国行监管
一马公司前任高层唐敬志与卢爱璇因涉嫌触犯外汇管制法律,而被国行列为追查对象,但是财政部国会书面答复指出,随着一马公司缴清罚款,两人已不再名列国行的“监管”名单。
下午1点50分更新
一马公司前任高层唐敬志与卢爱璇因涉嫌触犯外汇管制法律,而被国行列为追查对象,但是财政部国会书面答复指出,随着一马公司缴清罚款,两人已不再名列国行的“监管”名单。
财政部昨天公布国会书面答复,以回应公正党格拉那再也区国会议员黄基全的质询。黄基全质询,唐敬志与卢爱璇是否依然名列国行的“通缉”名单。
国会书面答复指出,有关唐敬志与卢爱璇的调查已经结案,一马公司因为没有遵守《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而被罚款。
“一马公司已经缴付全额罚款。因此,两人已不再受国行‘监管’,除非还有新的讯息显示他们违反国行权限范围内的法律。”
黄基全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财政部的回复可以被诠释为,唐敬志与卢爱璇已经不再被国行“通缉”。
不过,记者查询国行的追查名单,唐敬志与卢爱璇还是名列其中,因涉及《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的案件而必须接受调查。
黄基全说:“现在已经清楚明了的是,两人……已不再受马来西亚关注。”
他也不满财政部的回复没有说明,是否曾经盘问两人。
据悉,黄基全也质询,政府是否动用移民局,与唐敬志与卢爱璇联系。惟财政部并没有回复。
美国司法部文件中要员
美国司法部文件中,有数人必须对一马公司丑闻负责,其中“一号一马公司领导”和“三号一马公司领导”怀疑是指唐敬志与卢爱璇。
“一号一马公司领导”曾任登嘉楼投资局业务发展执行董事,及一马公司执行董事。这与唐敬志(Casey Tang Keng Chee)的资料吻合。
“三号一马公司领导”曾任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这与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的资料符合。
国行曾将唐敬志与卢爱璇列为追查对象,并公开其照片、身份证号码、最后住址等资料,促请人们一旦掌握他们行踪,即通知国家银行,或向警方报案,以协查一宗涉嫌抵触外汇管制法的案件。
美国司法部文件显示,在2009年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联营计划中,唐敬志曾误导银行,且隐瞒一马公司董事局,以把7亿美元转至Good Star 公司。后者为刘特佐所有。
美国司法部指出,在阿尔巴BVI阶段,计有13亿6700万美元遭挪用。其中500万美元,在2012年12月6日流入“三号一马公司领导”一瑞士的安勤私人银行账户, 户名为 River Dee International SA。
文件也提及,“三号一马公司领导”是 Tanore 账户的授权签字人。此户口曾在2013年3月转账6亿8100万美元至“一号大马官员”的 AmBank 账户。
另外,新加坡法庭审理安勤银行新加坡分行前经理施图尔辛格洗钱案时发现,施图尔辛格与刘特佐通电时,谈及要纳入卢爱璇,成为刘特佐在安勤银行数个账户的授权签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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