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童婚课题在国会下议院掀起激辩,巫统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沙布丁(Shabudin Yahya)今日语出惊人,宣称男子先奸后娶,有忏悔之意,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

他今日在国会辩论禁止童婚时表示,强奸确实是罪行,但法律并没禁止强奸犯与受害者结婚。

他说,如此一来,强奸犯不仅可藉此忏悔,还有利受害者,让受害者有个丈夫。

“或许,有了婚姻,(强奸犯)可有一个不同而更好的人生。”

“而被强奸的妻子,若她可以结婚,则未来不会茫然。”

“至少她有了丈夫……这是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

欲修法禁童婚

他是回应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要求修改 《2017年性侵孩童罪行法案》 ,以便禁止童婚的建议。

张念群引述数宗案例,其中包括一名35岁男子先是与一名14岁少女结婚,再强迫妻子拍摄他强奸11岁小姨子一案。

她以此为例强调,童婚只会造成更多女性受害者。

勿标签一辈子

对此,沙布丁则称,就穆斯林而言,未满16岁的女孩在结婚之前,须先获伊斯兰法庭准许。

沙布丁曾任伊斯兰法庭法官。他引述经验表示,一些未成年少女生活糜烂,与品性良善的丈夫结婚后,从此人生有所改善。

诚信党哥打拉惹国会议员西蒂玛丽亚(Siti Mariah Mahmud)则起身打岔。她点出,童婚并非解决方案,因为丈夫可能是“废材”(haprak)。

沙布丁此时再度发表惊人言论。他称,人孰无过,强奸犯或有朝一日忏悔,因此一辈子被标签为坏人,并不公平。

“或许丈夫(在婚前)强奸她,但我们不能说丈夫永远是无用的邪恶之徒。”

12岁适宜结婚

他也反驳西蒂玛丽亚所言,即12岁结婚属于过早。

“当我们讨论12岁或15岁(女孩)时,我们没有见到她们的身体,因为一些孩子12岁或15岁,身体却像18岁的女人。”

“因此,她们结婚并非不可能。”

他还说,一些女孩在9岁即已进入青春期,身心成熟,可以准备结婚。

动议修法不果

最终,张念群要求修改《2017年性侵孩童罪行法案》的动议,在口头表决时不敌反对浪声。这项法案,在今日傍晚6点通过。

从昨日中午一直今日傍晚,这项法案在国会掀起热烈辩论。在野党尽管支持法案,但提出诸多质疑,不仅指出法案未禁童婚,还点出法案字眼漏洞百出,犯案者可藉此在庭捍卫自身罪行。

这项法案阐明,性侵18岁以下孩童者,可被判坐牢20年和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