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邓章钦为《雪州城乡指南》限制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条文道歉,但雪州马华秘书黄祚信认为,道歉并无法解决问题,更限定雪州政府在两周内解决此事。

黄祚信今日在雪州马华总部召开记者会时敦促,邓章钦和行动党尽速解决争议。

“虽然邓章钦及行动党坦承错误,但此事严重。承认错误不代表解决问题。”

“雪州马华呼吁各造,响应邓章钦的呼吁,不要政治化这个课题,给予邓章钦和行动党两个星期,解决问题。”

伊党影响力日增

黄祚信认为,此事彰显伊党在雪州政府影响力日增,而雪州政府未来政策将更为伊斯兰化。

针对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称,行动党留在雪州政府以制衡伊党时,黄祚信认为,林冠英应介入此事。

他说,如果林冠英无法介入,那么应当仿效邓章钦献议辞职。

引宗教歧视之嫌

《南洋商报》上周五报道,《雪兰莪城乡规划指南》第三修订版出现争议条文,更引发宗教歧视之嫌。

这包括非伊斯兰宗教场所需距离穆斯林住家50公尺外、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不能设立在商店及住家、宗教场所保留地若兴建在多元宗教社区,则必须知会及获得200公尺半径内居民同意,以及非伊斯兰宗教场所高度不能高过附近清真寺。

对此,邓章钦坦承,一时疏忽没有重新检查修订版,并为此而道歉,更表明若大众无法接受其道歉,愿意辞职。

他宣称,该项指南只是一份参考,而非法律。

驳指南不是法律

不过,黄祚信反驳此事,更指雪州政府在去年10月19日及26日,两度通过这项指南。

由此,他抨击,非穆斯林雪州行政议员邓章钦、欧阳捍华、甘纳巴迪劳(V. Ganabatirau)以及黄洁冰失职,皆因四人应了解指南内容。

在场的雪州马青法律局主任吴健南也说,邓章钦宣称,指南只是一份参考而非法律,有误导之嫌。

他指出,他曾处理一宗案子,而八打灵市政局数年前拒绝一家佛堂图测,皆因一些“可疑的”当地人及穆斯林团体按照指南反对。

各州有同样条文

不过,吴健南承认,争议条文几乎出现在半岛各州政府,而州政府按照半岛城乡规划局的指南办事。

惟吴健南指出,雪州政府在土地事务上拥有自主权,不应限制非伊斯兰宗教场所。

他说,指南第二版的并没规定非穆斯林宗教场所必须距离穆斯林住宅至少50公尺。

他表示,雪州马青法律局考虑上庭挑战指南,是否违反宗教自由和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