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罪案监督特别小组(MyWatch)主席桑吉温(R Sri Sanjeevan)被控在面子书侮辱前全国总警长卡立的表面罪名不成立,于今天获得地庭释放。
承审此案的法官莫哈末莫扎尼说,随着控方无法证明表面证据确凿,而谕令无需传召桑吉温自辩。
他说:“被告获得无罪释放。”
此案审讯从今年5月开始进行,控方共传召4名证人出庭供证。
最高可罚款5万令吉
现年33岁的桑吉温也是商人,他被控于2016年9月3日中午1时48分在梳邦再也,透过面子书作出具侮辱意味的评论,以图伤害他人的感受,其评论在同年9月5日早上11时30分被人读到。
根据控状,其举动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坐牢最长1年;若在被定罪后重犯相同罪行,每天可被罚款10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罗曼卡欣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帕拉卡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