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值400亿令吉的捷运3号线正对外招标,但从招标通告看来,此项目不再有计划传递伙伴(PDP),而大马承包商似乎难以符合融资要求与技术条件,最终或由外国承包商担任总承包商。

这则招标通告在周一刊登。《当今大马》阅览后发现,捷运3号线与1号、2号线最大的差别,就是它不再有计划传递伙伴。以捷运1号与2号线为例,计划传递伙伴分别是金务大与马矿业。

反观捷运3号线,则是招募总承包商,以全权负责施工、采购、建筑、测试。

条件利外国公司

此外,通告中的“融资计划条件”列明,竞标者须符合:融资9成的项目成本;至少8年债务延期偿还期(moratorium period);至少30年融资期;融资货币只能是马币、美元、人民币、日元或欧元。

至于“技术要求”一栏,捷运3号线要求竞标者在过去10年,曾完成7项事项,当中包括:以总承包商身份,完成2项至少50亿令吉合约的城市地铁计划,或1项100亿令吉城市地铁计划;在一个项目中,设有5个地铁转站;在一个项目中,设10高架桥与5个高架转站。

虽然通告呼吁本地发展公司参与竞标,但由于融资数额庞大,且技术条件过高,本地承包商恐怕难攀门槛。

反观中国与日本承包商不时可从政府优惠贷款,以在发展中国家投资,以上招标条件,料对外国承包商更为有利。

捷运3号线全长40公里,包括32公里两连拱隧道与8公里高架桥。它将有26个站(19个地下站与7个高架站)。

料会退居分包商

英文报《太阳报》也引述野村綜合研究所(Nomura Research)指出,政府虽有意在把捷运3号线的竣工期提前至2025年,但捷运的轨道路线未有定案,如今却开始招标,令人感到意外。

该研究所认为,融资要求过重,会增加账目风险,且技术要求太高,让几乎所有大马承包商出局,无法担任总承包商,由外国承包商取而代之。

“我们相信,没有一个大马企业对(捷运3号线)融资感兴趣,他们只会选择竞标分包商。”

不过,该研究所认为,金务大过去担任捷运公司的计划传递伙伴,一直从中受惠,因此捷运3号线出台的新条件,对本地承包商而言并非好消息。

“再者,对小承包商而言,由于(捷运3号线)高架桥较小,很少高架桥可以竞标,因此成功竞得捷运2号线高架桥的承包商,无法在捷运3号线受惠。”

首相纳吉在国会发表2018年财案演讲时宣布,捷运3号线将加快工程速度,料于2025年竣工,比预计完工时间提早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