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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州立天气警报,槟政府强调应对反常气候
Nov 19, 2017 1:15 PM
更新: 5:19 AM

槟州经历大水灾后,州政府决定创设天气警报系统,却遭马大一名教授质疑其法律责任归属。槟州政府强调,槟州政府只是要做好准备,以免在未来再度遇到暴风雨侵袭。

槟州首长林冠英的法律事务官员拉惹莎拉菲娜(Raja Syarafina Raja Shuib)今日发表文告,回应《星报》一篇题为“气候系统可能不合法”的报道中,马大地理学系教授阿兹占所发表的言论。

“槟州所建议的警报系统是州政府的积极措施,以减少面对极端反常气候时所造成的损失。”

“阿兹占教授错误地利用法律观点来看待这件事,特别是槟州政府并无意打造日常气象预测平台,而是希望做好准备,保护我们免于未来暴风雨的侵袭。”

州政府试一切可能

拉惹莎拉菲娜说,大雨来袭槟州时,强风的风速时速达64公里每小时,就连渡轮也被吹起搁浅在陆地上。很多从香港、台湾观看气象的都说这就像台风的情况。

“在如此槟城前所未有、超高雨量、超高风速的暴风雨来临前,气象局并没有做出应有的警告。 当局在11月4日晚上9.30分暴风雨已经开始里,才发出红色警告。”

“槟州政府不要再次毫无准备。州政府要尝试各种可能性,以确保槟城人民能够获得关于极端反常气候的准确通知、做出准备。”

谁负上法律责任?

根据媒体报道,林冠英不满气象局临时发出红色警报,告知槟州将迎来豪雨,因此宣布州政府会研究如何收集气象局数据,以用作警报。

阿兹占接受《星报》访问时说,紧急天气状况,会牵涉国家安全理事会、国家赈灾机构等,而这些机构皆须遵守一定法规。

“若说槟州发出建议,说不会下雨,但气象局说会有豪雨,而最终确是下大雨,那谁会负责?”

“当一个机构预测水位将会升至威胁水平时,有法律责任指示居民移到安全区……槟州政府天气警报的法律责任,是需要研究的。”

否认延迟发警报

11月4日晚上以及5日早上,槟州发生暴风雨,导致严重水灾、土崩及树倒,造成7人丧命。

此前,大马厂商公会槟州分会主席黄英福批评气象局没及早发布豪雨警报,而只是在11月4日晚上9点半才发出豪雨警告。

不过,科学、工艺及革新部副部长阿布巴卡和气象局皆否认延迟发出警报,并澄清已在豪雨三天前已透过多个管道发出预警,提醒各单位预防恶劣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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