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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选举制度改革巩固多元族群政治

观点

国会下议院秘书发给国会议员的公函显示,这个3月国会有开会。首相纳吉显然要在来临的国会提呈并通过新一轮的选区划分。为此,智库政改研究所(KPRU)建议首相改革选举制度,特别是从“领先者当选制 (First-Past-The-Post, FPTP)”改为“比例代表制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PR)”,以促进多元族群政治。此举符合年轻世代的期望,并且有利于马来西亚社会的未来发展。

早前,在第二届希盟大会上,马哈迪与四个希盟成员党领袖在大会上共同签署的联合声明带来正面发展。希盟作出一系列国家体制改革承诺,其中包括选举委员会主席必须向国会负责,必须通过国会遴选委员会的审核程序,再由最高元首委任。

为此,我们进一步主张,选举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促进多元族群政治,从而摈除策略性投票 (tactical voting) 行为,让选民投选自己喜欢的政党,不再受任何种族主义政党的限制。

再来,比例代表制可以确保每一参选政党所赢得的议席比例和所得选票比例相对一致。这表示,获得50%全国投票率的政党理应占约50%的国会议席。这也解决了领先者当选制的问题,如在第13届大选,国阵在全国得票率仅得47.38%的情况下,从222个国会议席中获得133个议席,继续执政。民联虽获得50.87%的得票率,却只有89个议席。

马来西亚的选举问题不能完全归咎于幽灵选民、贿选等问题,而是领先者当选制存有缺陷。如在英国,从1935年的大选以来,虽然通常由保守党或工党以超过50%国会议席赢得选举,但从未有政党获得超过50%的全国得票率。

国阵的种族主义政治

自独立以来,马来西亚一直由“联盟”执政,而后在1970年代改为国阵。这个执政党联盟由巫统主导,一个只开放给土著的政党,再加上几个同样是开放给特定族群的友党(现在是国阵成员党)所组成的。例如,马华只开放给华人,国大党开放给印度人和土保党给砂拉越的土著。

其他在各自地区皆有开放给各族人民的政党包括民政党,沙巴团结党和砂拉越人联党皆无法在国阵中央领导扮演重要角色,即使民政党和沙巴团结党曾各自执政槟城和沙巴。

再来,民政党和人联党都是由华人主导,不足以代表多元种族政治。他们通常只能扮演如马华的角色,关注华人族群的问题。即使有印度人和土著在民政党和人联党,但都只能扮演次要角色。而且在民政党的马来人似乎被边缘化。

直到现在,“联盟”到之后的国阵都维持着一个由多个种族主义政党为主干所组成的联盟,好像这些种族主义政党有需要存在来捍卫各自的族群权益。

在1998年国民公正党成立之前(后来于2003年8月3日与马来西亚人民党合拼,成为人民公正党。当主要的反对党也是以种族为基础时,种族主义的政治结构看似乎无法被挑战。长期以来与巫统较量的伊斯兰党仅限于穆斯林,在1989年至1996年存在的46精神党则和巫统一样仅限于土著。

尽管民主行动党开放给全国所有人民,不分种族,但还是如同民政党,多数由非土著主导。但他们之间存有区别。近年来,行动党一直在努力增加土著党员的人数。

公正党带来多元族群政治

1999年4月4日,国民公正党成立,于1988年9月烈火莫熄运动,安华被革除副首相的职位(及被巫统开除党籍)之后,作为一个想要挑战巫统的多元种族政党(大多数是马来人)。这显示出诸多创党人的勇气,尝试以多元种族路线的政治斗争,挑战几十年仍然屹立不倒的国阵种族主义政治。

然而,由于马来西亚的政治现实是领先者当选制,对两个政党或大的政党联盟更有利。所以,公正党只能和伊斯兰党、行动党和马来西亚人民党合作,形成“替代阵线”,以便在每个竞选的国州议席都能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

虽然行动党在2001年因“伊斯兰国”课题与伊党意见不合而退出“替代阵线”。但是在2008年4月1日由公正党、行动党和伊党成立的民联,却在2008年3月8日的第12届大选取得亮眼成绩。当时的三个主要反对党成功粉碎国阵三分二国席优势,并且拿下5个州政权。

在2015年6月16日,由于行动党和伊党之间闹分裂,民联不复存在。之后在2015年9月16日,从伊党分化出来的国家诚信党宣布成立,并且与公正党和行动党共同组成希望联盟(希盟)以替代民联。伊党则在2016年3月16日与国民团结党(IKATAN)组成新政治联盟,于2016年8月13日正式称为“和谐阵线(Gagasan Sejahtera)”。之后马来西亚伊斯兰阵线(BERJASA)、马来西亚爱国党(PCM)及马来西亚希望党(PHM)也加入了和谐阵线。

尽管公正党被视为像46精神党和土团党之类的巫统残余党派,但迄今为止,公正党确实是马来西亚多元族群政治斗争中最成功的政党。 在2014年4月23日的一项报告中可看出,在公正党50万党员中,有50%是马来人,印度人占25%,华人占15%,沙巴和砂拉越土著则占10%。[1] 虽然印裔党员比华裔党员多,但相较其他的政党,公正党党员比例是最接近马来西亚族群比例的政党。

最初,希盟的三个成员党皆开放给所有种族,尽管行动党仍然由非土著主导,而诚信党则是马来人。之后成立于2016年9月7日的土团党在2017年3月20日正式加入希盟后,成为了联盟里唯一的种族主义政党。虽然土团党继承了巫统捍卫土著的基础,只有土著和原住民才能成为普通党员,但也接受在党大会上没有投票权的非土著成为附属党员。

对马来西亚各大政党而言,种族主义政治和种族关系紧张的问题是一项巨大挑战。在如此种族关系紧张的环境里,最“多元”的公正党时常都要面对如何提出一个各族群都认同的方式及促进种族和谐的挑战。反之,其他以种族和宗教为基础的政党却忙着捍卫各自族群的利益。

领先者当选制加强种族主义政治

我们相信,随着选举制度的改革,将扩大各政党走出各自舒适区,参与多元种族政治的机会,如同行动党一直希望在2025年达到50%的马来党员,[2] 马来西亚的政治将会走向多元种族政治。

现有的领先者当选制其实是在强调多元种族国家的政党保持在各自的族群。这是因为当各成员党在做议席谈判时,通常都会把选区的种族比例纳入考量。

因此,我们经常会看到在马来人或土著穆斯林为主的地区通常是由巫统、伊斯兰党和土保党上阵。华裔选民多数的地区则由马华,行动党,民政党和人联党上阵,而印裔选民多的则交由国大党。目前在多元种族政治里最成功的公正党则会上阵马来选民比例在45%至65%的混合选区。

在马来西亚的政治环境中,任何一个政党独自上阵而不与任何政党结盟都显得不实际。在领先者当选制下,不论候选人是否得到多数票(超过50%),最终赢得最高票的候选人将赢得议席。

因此,如果超过一个有相似理念,意识形态和斗争方向的政党共同竞争一个议席时,那么他们的选票将被分散,更可能让不同理念的一方得益。

在马来西亚,这种情况的发生已经多次被验证。例如在2013年5月5日的第13届大选中,沙巴根地咬国会议席因为反对党的得票分散给了革新党(STAR)(33.5%)和公正党(22.0%),国阵以只有44.5%选票获胜。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在选举的每个议席,那么国阵将在不需要得到多数票的情况下,赢得所有议席!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反对党必须组成联盟,避免竞选同一个议席,以便和国阵形成“一对一”对决。而国阵的成员党依旧维持在一起,好让能在各自竞选的议席上获得胜利。

我们知道,国阵成员党不敢为争取各自权利和利益而离开国阵。因为这个“大胆”的行为,如果他们选择不加入反对阵营,会让他们面临巨大风险。

2008年9月17日,沙巴进步党(SAPP)离开国阵后拒绝加入民联,导致他们在第13届大选中全军覆没。事实上,在上一届大选,他们在国阵旗帜下上阵赢得了2个国会议席和2个州议席!

策略性投票

领先者当选制也经常在选民之间引起策略性投票行为。选民将投选他们认为胜算比较高的候选人或政党,而不是根据他们所喜欢的候选人或政党。

在马来西亚选举历史上,反对党阵营里独自竞选的小党经常成为策略性投票的“受害者”。无论他们的斗争多么的实在,多数的选民更加愿意把票投给主要的反对党如公正党和行动党。

尽管这样的小党可以选择靠拢国阵或希盟,但他们的生存空间将被其他较大的友党“扼杀”,使他们的潜力受到限制。例如国阵里的人民进步党(myPPP)和沙巴人民团结党(PBRS)。

对于主要党派来说,就算在原则上是多元种族政党或“非种族主义政党”的民政党和行动党,也无法与巫统、土保党、公正党、诚信党和土团党在马来人或土著选民市场里竞争,只能局限在非土著。

然而,民政党还是无法和马华在槟城以外的地方竞争。相比拥有多数华人支持的行动党,公正党依然看起来比较弱,更不用提较少涉及非穆斯林的诚信党。假设国阵,公正党和行动党互相竞争一个华裔选民占多数的议席,行动党获得更多选票的可能性更高于公正党。

革新选举制度

因此,我们认为马来西亚应该改变现有的选举制度,换成一个能够防止发生之前所提及的“策略性投票”的选举制度。而这个制度将会鼓励每个选民投选他们真正喜欢的候选人或政党,而不是认为更有胜算的候选人或政党。这也将一并减少浪费选票及不获代表在国会和州议会的情况。

毕竟,领先者当选制已证明促进种族主义政治的衍生或威胁几个国家的少数族群。[3]

在马来西亚,虽然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已经有代表的政党如巫统,伊斯兰党,土保党,马华,行动党,民政党,人联党和国大党等,依然还有少数族群没有代表他们的政党在国会,或者只有一个参议员被委任进上议院。

例如,有意代表锡克族和印裔穆斯林的马来西亚旁遮普党和马来西亚印裔穆斯林国民大会(KIMMA)不曾有过任何国会议员代表。这是因为他们不是任何主要联盟的成员,加上没有任何选区的多数选民是锡克族或印裔穆斯林,所以无法在选举赢得任何议席。目前,在2010年8月27日成为巫统附属政党的马来西亚印裔穆斯林国民大会有一人被委任为上议员。

马来西亚半岛的原住民也没有任何代表的“原住民政党”。就算是在英国,也很少有少数民族做代表,例如黑人代表任何政党在多数是白人的选区上阵。所以在马来西亚,锡克人,印度穆斯林或者是原住民要代表任何多元种族政党如民政党、公正党和行动党等上阵并不容易。

比例代表制的联立制(MMP)

我们建议改成“比例代表制”,根据政党得票率产生所得议席,即赢得的议席比例相等于所赢得的选票比例。

这样可以减少在现有的领先者当选制度下,国阵胜选选区所“浪费”的选票。而其他候选人的得票也被浪费掉,同时无法成为国州议员。政党也不必担心胜算,因为比例代表制会鼓励每个选民投选自己喜欢的政党。

在现实的政治世界,比例代表制通常会产生一个“多党制”,如印度尼西亚,德国,荷兰,纽西兰等,各政党可以公平竞争及拥有更好的机会赢得议席。

而领先者当选制通常会产生“两党制”,只有两个党才有可能赢得选举和执政,也“扼杀”小党,就像现在的英国,只有保守党和工党有能力执政及无法被其他政党如自由民主党挑战。

加上“两党制”也有其弊端。选民会觉得没有比这两种选择更好的选择。例如在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只有共和党的唐納德·特朗普和民主党的希拉里·克林顿里,选民似乎只能被迫在两个充满争议和丑闻的候选人择一,因为其他的小党候选人如加里·约翰逊(自由意志党)和吉尔•斯泰因(绿党)皆被认为毫无胜算,只是在两个主要候选人之间“搅局”。

像在德国,比例代表制通常不会产生一个政党独揽国会多数议席的情况。所以,政党需要寻求其他的党派作为盟友,组成一个在议会占多数的联合政府。

这个联合政府通常由议会中最大的政党主导。例如,如果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巴伐利亚基督教社会联盟(CDU-CSU)的联盟占多数议席,他们通常会和自由民主党(FDP)组建联合政府。虽然也发生过三次,他们和敌对的社会民主党组成联合政府。

基于每次选举后都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这样的脉络鼓励不同党派之间建立友好关系,即便在选举中彼此竞争,却随时准备在之后彼此合作。

在比例代表制下,各党派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的胜算,更可以加强他们传播各自的理念,意识形态和斗争方向,吸引更多的支持者。

因此,喜欢公正党多元路线的斗争方向可以毫不犹豫的投票给公正党,因为不存在公正党是否被行动党、伊斯兰党或土团党所牵制。假设公正党获得多数议席,我们预计他们也将会和行动党、诚信党,也不排除与其他的政党如民政党、沙巴人民团结党、社会主义党、沙巴民族复兴党等组建联合政府。

世界各地有着各式各样的比例代表制,我们推荐的是德国实行的联立制(mixed-member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MMP)。近乎一半的席位产生是通过现有的领先者当选制。

每个选民都会得到两张票,一票是投选区域议席(通过领先者当选制选出),而另一张票是投选他们最喜欢的政党(政党票)。每个政党通过领先者当选制赢得的议席是包括根据政党总得票赢得的议席。当每个政党获得他们的区域席位,政党可以委任适合的议会代表(国会议员或州议员)填补空出来的席位。

我们不鼓励采取像荷兰的纯比例代表制,因为没有代表特定区域的席位及不符合马来西亚的政治环境。在马来西亚,选民希望有代表他们区域的人民代议士把当地的意见带入议会。

在联立制里,基于每个党获得的席位差不多等于其得票率,通过领先者当选制赢得的区域议席是包括该党应该赢得的席位。

如果其中一党看似比它应该赢得的议席得到更多的话(根据得票率),则“超额席次 (overhang seats)”需要留给其他政党,以便可以“平衡”整体的情况,达到相同的议席比例和票数比例。

比例代表制减少选区划分不公平的影响

马来西亚选区划分一直都被形容不公平,其中发生“选区划分不公(Gerrymandering)”和“选区划分不均(malapportionment)”的问题。

“选区划分不公”通常是指当局为帮助执政党赢得更多议席,把执政党的铁票区域划分成几个选区,以便执政党在该地区占多数。反之,反对党的铁票区域将会被集中结合成一个或两个选区,或者划分成数个选区,分散选票,让他们在每个选区形成少数。

“选区划分不公”的方式是来自于麻萨诸塞州的美国州长埃尔布里奇·格里(Elbridge Gerry),在1810年6月10日至1812年3月4日,他为了让共和党赢得州选举而设计的伎俩。

比起马来西亚,这个问题在美国相对可怕。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形状怪异和不合理的选区。在2017年12月12日阿拉巴马州的美国参议院特别选举(补选)中,民主党的道格·琼斯出奇的赢得了胜利(50%的选票)。因为阿拉巴马州被视为共和党的强区。假设选举结果用在美国阿拉巴马州国会代表选举,民主党只能以78%的选票赢得一个席位,而共和党即使以少数票也将赢得6个席位![4]

除了“选区划分不公”,马来西亚也是出现“选区划分不均”的情况。每个选区的选民数量可能会大不相同。根据第13届大选成绩,加埔国会选区有超过14.4万名选民,而布城国会选区只有大约1.5万名选民,加埔的选民比布城选民多差不多10倍![5]

就算只是比较同一个州的议席,我们也发现选举委员会在2016年9月提议的重划选区建议显示,加埔国会议席(144,159人)和沙白安南县(37,318人),的选民人数相差386%![6]

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可能会滥用选举委员会制造更多能够让执政党胜利的小选区,并且确保反对党赢得大选区。

随着比例代表制的实施,就算发生“选区划分不公”或“选区划分不均”的情况,也只能帮助赢得区域议席。依据全国得票率的整体成绩将大大减低这两个伎俩所带来的影响,但可能会需要有更多的“超额席次”。

比例代表制鼓励少数族群代表

正如前面所讨论的,领先者当选制经常限制议会里少数族群的代表,就算有也是不足够。

在马来西亚,下议院没有任何议员代表是来自马六甲原住民和混葡萄牙血统(Serani)的民族。还有,尽管一些巫统的政治人物被传是印裔穆斯林,但下议院没有任何人自称是印裔穆斯林,即使“嘛嘛店”在全国各地都是。

因此,通过比例代表制,每一个获得选举席位的政党都可以考虑委任少数族群的党员进入国州议会,填补“政党席位”(确定区域席位剩余的议席),好让他们的声音被听见。鉴于少数民族缺乏机会上阵任何选区,所以他们可以从选票比率分配的“政党席位”中得到议席。

对国家的未来有好处

我们认为任何能够鼓励选民投选各自喜欢的政党,摈除“策略性投票”问题的选举制度,可以通过促进各族之间的合作,为民族团结带来好处。

在这样的一个选举制度下,多元种族的政党,如公正党、行动党、诚信党、民政党、沙巴民主复兴党、沙巴团结党、人联党,社会主义党等,会有更公平竞争的平台,更加有能力在各族群的“市场”中竞争,并且不被任何种族所牵制。

对于巫统、马华、国大党和土保党等种族主义政党,以及以宗教为主的伊斯兰党和马来西亚伊斯兰阵线,将因为无法独自赢得选举而被迫与其他有各种族的政党商量成立联合政府,也能够培养各族之间的合作。


参考资料:
[1] http://www.chinanews.com/hr/2014/04-24/6102028.shtml

[2]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s/41379

[3] http://aceproject.org/ace-en/topics/es/esd/esd01/esd01a/esd01a01

[4]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ews/wonk/wp/2017/12/13/how-doug-jones-lost-in-nearly-every-congressional-district-but-still-won-the-state/?utm_term=.4702f9d314db

[5] http://www.freemalaysiatoday.com/category/opinion/2013/05/28/its-gerrymandering-and-malapportionment-stupid/

[6]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malaysian-bar-redelineation-should-address-malapportionment-not-make-it-wor#jWPt3xyK5FuIOzsP.97


本文作者是国会智库政改研究所(KPRU)执行总监王维兴、研究员许子义与萧佳盈。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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