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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呼声触怒班迪卡,强调“驳回动议无需给原因”
Mar 8, 2018 4:43 PM
更新: Mar 9, 2018 3:30 AM

国会报道 国会议长班迪卡屡屡驳回一马相关课题的辩论动议,引来议员要求他辞职的声音。此事显然让班迪卡大为恼怒,而这种怨气今天更在主持会议时爆发。

事缘,行动党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Charles Santiago)提呈动议,要求辩论马来西亚儿童贫穷的课题。惟动议在班迪卡驳回后,查尔斯要求解释原因。

班迪卡感慨地回应说,议长裁决符合心意时,议员们就满心欢喜,反之,他们要他卷铺盖走路。

他这里谈的,显然是昨日驳回要求辩论平静号扣押案的动议后,3名行动党国会议员抨击他欲盖弥彰,因此应该辞职谢罪。

这3名议员是太平国会议员倪可敏、华都牙也国会议员西华古玛及木威国会议员倪可汉。

常规明定不必给原因

当查尔斯起立要回答班迪卡的时候,班迪卡指示他坐下,并援引国会议会常规第41、42、43及48条文,拒绝查尔斯的提问。

“有时候,那些挑起课题的人本身就是律师。这也是为什么我从这里读到……根据议会常规,议长并不需要说明原因。”

班迪卡忆述,前议长查希尔(Mohamed Zahir Ismail)会对否定他的议员采取行动,并以此告诫现任议员务必遵循议长裁决,切勿随意挑战他辞职。

“若你们坐在这个位子,却有人因为你的裁定不合胃口,就挑战你并要求你辞职呢? ”

恫言驱逐欲帮腔议员

当查尔斯再次想要开口说话时,班迪卡向众国会议员提出警告说,倘若任何人因动议被驳回而企图抗议,他将毫不犹豫采取行动。

这时,公正党加埔区国会议员马纳温德兰(G Manivannan)站起来,尝试为查尔斯解释动议的动机, 不过班迪卡立即质问他,是否想要离开议会厅。

班迪卡在谈话中也暗批,3名行动党议员在他驳回动议时默不作声,但却在隔天要求他辞职。

“我已厌倦了不断念出议会常规第23(1)(c)条文,提醒各位议员,提问时不应预设任何看法、论述、讽刺或冒犯。 ”

“如果我认为你的提问中带有讽刺或冒犯,我可以拒绝你的提问。意思就是说,我有权从你的角度或思维去解读你的提问。”

最有权使用“蓝册子”

班迪卡说,国会议会常规在他任职之前就已订立;除非该常规被修订,否则诠释规则的权利属于议长。

“这是务必遵守的规则。你以为你有很大的许可证,但根据议会常规,议长才是拥有巨大许可证的人。”

“议长就是拥有最大职权使用这本蓝册子的人!”

班迪卡口中说的蓝册子,指的就是国会议会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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