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10分更新
联邦法院三司今日维持上诉庭与吉隆坡高庭裁决,即森州吉哥村(Kampung Gatco)村民在索地案中,并无法律地位提告Thamarai公司。
易言之, 联邦法院驳回吉哥村村民上诉申请,村民在最终上诉败诉。
较早前,吉哥村代表律师肯哈达然(R Kenghadaran)与哥巴斯里蓝(Gopal Sri Ram)以此案应接受完整审讯(full trial),而非即决审讯(summary trial)为由,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准令。
指示付2万令吉堂费
不过,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劳勿斯( Md Raus Sharif )表示,联邦法院上次将此案送返高庭时,法官有权决定选择完整审讯或即决审讯。
“法官判决,这宗案件没理由在完整审讯下受审。”
“法庭也判决,上诉人(在此案中)没有适当利益,我们驳回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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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两名法官,分别为联邦法院法官巴里亚(Balia Yusof Wahi)与阿兹雅阿里(Aziah Ali)。
三司也要求上诉人支付2万令吉堂费。
考虑发起另一项官司
不过,肯哈达然表示,他们在考虑发起另一项官司。
“这并非这起事件的终点。”
早在2016年10月17日,吉隆坡高庭宣判 Thamarai 公司是吉哥村土地拥有人。
吉哥村数十年土地案
吉哥村的4万7000英亩土地,是由森州经济发展企业(SEDC)在1977年出租给The Great Alonioners贸易合作有限公司(Gatco)。
Gatco是由国家园丘工人联盟所成立,以助垦殖民进行土地发展计划。垦殖民每人支付7600令吉作为定金,开垦这些土地进行橡胶种植。不过,这项计划最终失败,土地则抵押给两家金融公司。
虽然Gatco已清盘,但清盘司并没有把土地卖掉,直到2006年,Gatco才与Thamarai控股有限公司达致买卖协议。Thamarai公司因此与当地村民引发土地纠纷,以致140名垦殖民起诉Gatco及Thamarai公司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