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候任主席安华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案和解收场,该报同意无条件向安华道歉,并承诺会在报章刊登道歉启事。
前锋报公司代表律师阿兹哈阿曼(Azhar Arman Ali)指出,道歉启事将刊登在前锋报,但尚未决定见报日期,因启事的字眼及用词尚待敲定。
“我今日接获指示,前锋报已同意道歉,但最终措辞尚未确定。这会在9月28日(周五)前决定。”
阿兹哈阿曼与安华代表律师桑吉柯(Sangeet Kaur Deo)、第三电视台代表律师林琪思(译音,Lim Qi Si)及玛兹兰代表律师哈斯纳(Hasnal Rezua Merican),今午在内庭与司法专员法依查(Faizah Jamaluddin)会面。
本案源自第13届大选国阵峇东埔候选人玛兹兰(Mazlan Ismail)透过第三电视节目,指控安华收买法官,而巫统拥有的前锋报较后引述报道。此事导致安华起诉前锋报和第三电视诽谤。
较早前报道指出,《第三电视台》及第13届大选国阵峇东埔候选人玛兹兰(Mazlan Ismail)要求庭外和解及同意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