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抢眼
最话题
最新鲜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的其他作品
story images
story images
story images
mk-logo
新闻
伊教鞭刑≠刑事鞭刑,登大臣:比学校鞭打还轻

登嘉楼州务大臣阿末山苏里指出,日前根据伊斯兰法对登州两名女同性恋者所施以的鞭刑,比学校训导主任所执行的鞭打还要轻。

他强调,根据伊斯兰法所执行的鞭刑,旨在不致伤犯错者的情况下教育社会,并表示此举不应引起混淆,以及负面看待。

“我不确定不同意此事的单位,是否知道鞭刑如何执行?他们应该获取正确的资讯,并用心了解鞭刑的执行方式,因为实际情况并非如所描绘般不堪。”

“我自己跟出庭及亲眼观看鞭刑执行的人聊起此事,他们说,比学校的鞭打还轻。不要将伊斯兰鞭刑与刑事鞭刑划上等号,因为两者大不同……跟民事(世俗)法庭的鞭刑差了数百倍。”

他是回应一些单位就此刑罚,所提出的批评。

彭丹沙巴曾执行

据报道,两名意图性交被控罪成的女同性恋者9月3日在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各被鞭打6下,她们也各被判罚款3300令吉,若无法交付,则须以坐牢4个月取代。

阿末山苏里说,登州所执行的鞭刑并非首例,因为之前也曾在彭亨、吉兰丹和沙巴执行。

“中央政府机构、监狱局所执行的刑罚……有其程序,而非草率行事。

“在上述日子5分钟内所发生的刑罚,已发挥威慑作用,挑起全世界社会大众的恐惧感,也就是他们不可做出这些反自然的行为,我们祈愿这样的文化,不再存在于登嘉楼。”
 

查看评论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