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毯商人迪巴昨晚向警方报案,指其前任代表律师沙菲宜及前朝圣基金主席阿都阿兹(Abdul Azeez Abdul Rahim)涉嫌干预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的相关诉讼。

这起诉讼是由私家侦探巴拉苏巴马廉的遗孀珊塔米丝薇(A Santamil Selvi)所入禀,而迪巴是被告。巴拉苏巴马廉是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的主要证人 。

迪巴(Deepak Jaikishan)昨晚在金马警区总部向警方报案,《当今大马》已查阅这份报案书。

迪巴在报案书中声称,是因前首相纳吉指示,而被迫接受沙菲宜成为该诉讼的代表律师。

“纳吉聘用沙菲宜,以便在此案成为我的代表律师,但这违反我的意愿。”

“沙菲宜被推给我,前首相及他的家人利用政府部门及官联金融机构来施压,透过恐吓及威胁来满足他们的要求。”

《当今大马》已经联络沙菲宜,并等待其回应。

被阻止出庭受审

迪巴在2017年10月26日及11月7日的辩护供词互相矛盾,而吉隆坡高庭今年2月6日传召迪巴进行交叉盘问。

迪巴昨天在报案书声称,由于其第一份法庭答辩书指“事实显然证明纳吉及罗斯玛涉及阿旦杜亚命案”,因此交叉盘问日子将近时,沙菲宜及阿都阿兹曾在纳吉的指示下,阻止其出席3月19日3月27日4月13日的审讯。

迪巴称,在上述三个出庭受审的日子,都被迫借故没有出庭;其实3月19日是因沙菲宜逼迫而被送往“政府医院”,3月27日被送到“私人医院”,4月13日再称被送往“印度新德里的一家私人医院。”

迪巴报案时指出,沙菲宜曾在靠近3月19日时说,如果不想要在交叉盘问时说谎,那么就不要出庭接受盘问。

迪巴续说,沙菲宜告诉庭方,迪巴到其办公室时当场吐血,其实都是沙菲宜撒的谎;而在3月19日其实是被迫前往蕉赖的国民大学医院(Hospital Universiti Kebangsaan Malaysia)。

迪巴也说,在3月27日被迫前往一家私人医院,以避开出庭受审;而4月13日则是在阿都阿兹的逼迫下会见沙菲宜,而当时是因沙菲宜的建议,到海外(即印度)接受身体检查。

迪巴在昨晚的报案书也声称,拥有相关的录影及录音证明,曾被阻止出庭接受审讯。迪巴目前已撤换代表律师,改聘纳登(RK Nathan)为代表律师。

巴拉遗孀两度提控

巴拉苏巴马廉是蒙女案的主要证人,在2008年7月3日公布第一份法定声明,指控纳吉与阿旦杜亚有不寻常关系,且涉及潜水艇军购案。

翌日,巴拉却突然发布第二份法定声明,撤回首份法定声明不利纳吉等内容,随即失踪。数年后,巴拉重现人前,并声称当年是被迫撤回法定声明,且指控遭纳吉胞弟与地毯商人迪巴等人恐吓和利诱,以离开大马。

不过,纳吉多次驳斥巴拉的指控,并发誓不认识阿旦杜亚。

巴拉于2013年因心脏病逝世,其妻子珊塔米丝薇于2014年6月首次起诉纳吉夫妇及迪巴等九造,索偿190万令吉。不过,上诉庭在2016年4月24日撤销这项案件。

珊塔米丝薇2017年再度起诉九造,2纳吉、罗斯玛、纳吉两名弟弟纳兹因(Nazim)与佐哈里、资深律师西塞尔阿布拉罕(Cecil Abraham)、其子兼律师逊尼尔(Sunil Abraham)、迪巴、宣誓官再纳阿比丁(Zainal Abidin Muhayat)与律师阿鲁南巴兰(M Arunampalam)。

目前,纳吉、罗斯玛、纳兹因、佐哈里、西塞尔阿布拉罕、 逊尼尔、再纳阿比丁及阿鲁南巴兰已获得法庭批准撤控。换言之,仅剩迪巴一名被告未获得撤控。

《砂拉越报告》主编凯丽(Claire Rewcastle Brown)曾在2017年11月15日向法庭提呈宣誓书声称,迪巴受到胁迫才聘用沙菲宜。

据称,迪巴担任纳吉夫人罗斯玛的地产代理人,而面对内陆税收局追税,而为了解决被内陆税收局追讨房产税务,才答应接受沙菲宜。

凯丽也指出,沙菲宜担任迪巴的代表律师是由阿都阿兹所安排的,而后者与纳吉夫妇关系密切。换言之,沙菲宜的律师费是由纳吉支付,并由阿都阿兹居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