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首相旺阿兹莎指出,希盟政府会遵守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其中协议部分内容早已刻在根地咬宣誓石碑。
《马新社》报导,旺阿兹莎今日为“加强消费者社群”活动主持开幕礼时说,联邦政府认为在宣誓石碑记载的20项主要事项必须得到尊重。
“这宣誓石碑是历史文物,包含着马来西亚对沙巴人民的协议摘要及责任。”
最近,宣誓石碑从根地咬县秘书处搬到根地咬遗迹博物馆,耗资约102万5000令吉。
部分条文列入协定
1960年代,北婆罗洲(今沙巴)领袖在英国伦敦谈判结束之后,就成立马来西亚提出《二十点协议》(Perjanjian 20 Perkara Sabah),阐述沙巴的基本诉求。
《二十点协议》中只有部分条文被列入《马来西亚协议》附录A文件,后来成为《马来西亚宪法》的一部分。
这20点分别为:
(1)宗教
(2)语文
(3)宪法
(4)联邦最高元首
(5)联邦名称
(6)出入境事务
(7)退出联邦之权力
(8)婆罗洲化
(9)英国官员
(10)公民权
(11)税收和金融
(12)原住民或土著特殊地位
(13)州政府权力
(14)转型
(15)教育
(16)维护宪法
(17)联邦议会的代表
(18)首长名称
(19)州名称
(20)土地、森林、当地政府和其他
修宪后被降为州属
昨天是马来西亚联邦成立55周年,希盟政府选择沙巴举行大马日庆典。首相马哈迪承诺,将会按照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恢复沙巴及砂拉越两邦平等伙伴地位。
希盟百日新政10项承诺中一项,即是承诺在内阁设立特别委员会,落实1963年大马协议。内阁已经通过设立特委会,但是还未公布委员名单。
沙巴与砂拉越长期以来都希望能恢复《联邦宪法》原先版本,让沙巴、砂拉越与半岛享有同等权力。
1976年,国会修改《联邦宪法》,将沙巴及砂拉越由三大立国伙伴地位“降格”为马来西亚十三州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