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童婚:姆加希揭丹州伊庭未遵守新SOP
刊载: Sep 21, 2018 12:31 PM | 更新: Sep 21, 2018 12:38 PM
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姆加希提醒伊斯兰法庭的法官,在处理童婚案时必须遵守伊斯兰法官大会所通过的指南。
《马新社》报道,姆加希透露,在今年6月在吉兰丹州话望生发生41岁男子迎娶11岁女童一事后,伊斯兰法官大会即通过了一份批准童婚的标准作业程序指南。
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姆加希提醒伊斯兰法庭的法官,在处理童婚案时必须遵守伊斯兰法官大会所通过的指南。
《马新社》报道,姆加希透露,在今年6月在吉兰丹州话望生发生41岁男子迎娶11岁女童一事后,伊斯兰法官大会即通过了一份批准童婚的标准作业程序指南。
他指出,这份指南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加紧把关童婚的程序,但到目前为止,只有雪州与吉隆坡联邦直辖区有遵守指南。
姆加希表示,近日发生的吉兰丹15岁女生结婚的案例,是因为伊斯兰法庭法官没有根据标准操作程序操作所致。
须通过健康心理检查
根据姆加希,除了进行家庭背景审查以及健康和心理检查之外,父母也须为未成年的孩子提出申请。
“完成程序之后,伊斯兰法庭才可做出决定。而有关的指南也说得很清楚,贫穷不能成为童婚的理由。”
“我们也考虑将男女的结婚年龄提高至18岁。”
吉兰丹童婚案从6月杪开始闹得沸沸扬扬后,《新海峡时报》日前报道,吉兰丹州一对夫妇养育13名子女,但由于家庭经济陷困,被迫同意把15岁幼女嫁给一名44岁男子。
而兼管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的副首相旺阿兹莎在受访时却表示,根据福利部报告,15岁少女及44岁男子的婚姻,是在双方同意下缔结。“我们发现,那女孩是嫁给一名已离婚4年的鳏夫……那女孩不是第二任妻子。”
旺阿兹莎的“你情我愿”说法,也再次引来维权组织的抨击,包括了捍卫自由律师团(LFL)即强烈抨击旺阿兹莎的言论,“完全不能接受及致命地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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