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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方律师缺席,挑战冠英无罪案展延过堂
Oct 3, 2018 5:17 PM
更新: Nov 12, 2019 7:47 AM

面子书专页管理员莫辛早前入禀,要求检讨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和商人彭丽君在购屋案的无罪释放裁决。今天是案件过堂,由于诉方律师缺席,高庭择订本月12日过堂。

莫辛(Mohsin Abdul Latheef Mohsin)的笔名是“Mamu Parpu”,其代表律师古纳马拉今天无法出庭。

法官哈达丽雅听取莫辛的说明后,择订上述日期。

“申请人(莫辛)刚致函法庭,说明今天的过堂日期不适合,要求法庭另外择订10月9日之后的日期。实际上我可以在5分钟内撤销这项申请,不需要展延,但是申请人已经呈交另外一封不同内容的信函。

“如果法庭不展延,可能会引起法庭不公平的课题。因此法庭择订10月12日过堂,如果律师没有出席也照样执行。”

莫辛于9月中入禀高庭要求获得准令,以针对林冠英和彭丽君无罪释放的裁决做司法审核。

他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78条文下提出这项申请。

他列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副检察司为第一名答辩人,林冠英和彭丽君分别是第二及第三名答辩人。

林冠英将提初步反对

9月3日,林冠英代表律师蓝加巴星和彭丽君代表律师西丹巴兰及郑宝得要求法庭宣判其当事人无罪释放,高庭随后裁决两人无罪释放。

哈达丽雅不同意控方提出撤销提控和“释放不代表无罪”的条件。

莫辛是上述贪污案的证人。

另一方面,蓝加巴星和西丹巴兰在法庭外对记者说,他们将针对上述申请提出初步反对。

反贪会由阿末嘉查里副检察司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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