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法律专家与首相马哈迪有不同看法,认为大马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简称反歧视公约)并不需要修宪,因为该公约并没有抵触《联邦宪法》。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顾问苏仁德兰昨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指出,大马签署反歧视公约,无需修改宪法,因为“(联邦宪法)第153条文并没有与反歧视公约的宗旨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