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高庭裁决巫统持有的《前锋报》,因为2015年刊登的一则分析文章涉诽谤,而需赔偿财政部长林冠英3万令吉损失费。

根据《马新社》,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姆雷尼(N Mureli)透露,高庭法官罗西拉尤(Rosilah Yop)也下令,《前锋报》需另外赔偿林冠英2万令吉的堂费。

林冠英是针对《前锋报》在2015年4月10日刊登一篇,由祖基菲(Zulkifli Jalil)撰写,题为《中间选民是造王者?》的分析稿而兴诉

该分析文章指控槟州伊斯兰教捐助地(Tanah Wakaf),如今已转由槟首长管辖。该文章也分别刊登在《前锋报》报章与网站。

今年9月27日,祖基菲也向林冠英道歉,作为此案和解的其中一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