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指,大马拟诉高盛集团索偿逾188亿
《亚洲时报》报导,大马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正准备以民事诉讼,起诉投资银行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不当为一马公司发债,并索偿45亿美元(约188亿9000万令吉)。
香港《亚洲时报》(Asia Times)引述源自大马政府的消息人士指出,大马总检察长将在近期入禀美国的法庭。此前,美国司法部已经提控高盛集团的两名高层。
《亚洲时报》报导,大马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正准备以民事诉讼,起诉投资银行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不当为一马公司发债,并索偿45亿美元(约188亿9000万令吉)。
香港《亚洲时报》(Asia Times)引述源自大马政府的消息人士指出,大马总检察长将在近期入禀美国的法庭。此前,美国司法部已经提控高盛集团的两名高层。
报导称,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将举证,高盛集团的“最高层”其实早已知道为一马公司发债存有不当。据称,涉及的高层行政主管目前还没有被美国司法部提控。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将举证,证明该高层行政主管其实知悉,一马公司在2012至2013年透过高盛集团三次发行债券所得的款项,最终落入“冒牌”的阿尔巴BVI公司。
《当今大马》正联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以求证此事。
尽管名字相近,阿尔巴BVI不附属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而是为了冒充阿尔巴投资PJS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来骗取一马公司的付款。
此前,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也入禀美国法庭,就自己与一马公司之间的交易损失,向高盛投资银行等多方要求赔偿。
11月13日,财政部长林冠英表明,大马政府将寻求高盛全额退回替一马公司发债而收取的近6亿美元(折合约25亿2000万令吉)费用。这次事件导致高盛信誉严重受损,在美国的股价更猛挫。
65亿美元债券遭挪用
11月1日,美国司法部检察官办公室提控新加坡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高盛集团前银行家吴罗杰(Roger Ng Chong Hwa,音译),以及大马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
高盛集团于2012年至2013年,协助一马公司发出三笔债券,总值65亿美元。不过,一马公司给高盛集团高达10%的“佣金”,以及筹得资金的去向成为外界质疑的焦点。
刘特佐、吴罗杰和雷斯纳涉嫌连同其他共谋,违法贿赂大马和阿布达比官员,为高盛集团赚取暴利。
马哈迪在专访中告诉《彭博社》,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曾替一马公司发行3轮债券,共赚取5亿9300万佣金,这并不合理。
高盛在香港的发言人爱德华(Edward Naylor)说,高盛承担巨大风险,才会赚取高额手续费,而这与无风险的一般费用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