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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小信理员欲重检2庭令<br>列发展商及大马政府为答辩人

新中华小信理员(Trustee)入禀槟州第三高庭,要求重新检讨北海地方法庭2项庭令的案件今日开审,起诉人分别将有关屋业发展商及大马联邦政府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新中华小信理员的代表律师是在本月9日向槟州第三高等法庭,入禀重新检验北海地方法庭2项庭令的申请,并定于今日听审。

代表人民公正党出席听审的律师王康立告诉《当今大马》,校方代表律师在庭上表示,控方已经将有关诉状以快邮及电传的方式递交予总检察署。

大马联邦政府律师比利淡星则对大马政府在此案被列为第二答辩人感到惊讶及提出反对,并表示有关方面需要时间研究此案。

屋业发展商代表律师表示,由于时间匆忙,他未来得及与发展商讨论此案。基于第一及第二答辩人皆表示需要时间研究此案,因为法官苏玉艳谕令将案件延后至2月15日再审。

新中2案件在高庭审讯

北海地庭法官是于2006年1月5日驳回新中律师团一方要求撤销拆校令的申请,以及展缓拆校行动以让新中有时间向高庭提出判决上诉的口头申请。新中律师团即向槟州高等法庭上诉,申请展缓拆校行动直到高庭聆审上诉。

同时,新中律师团也向槟州第三高等法庭以口头申请临时庭令展缓拆校行动,让高庭先重新检验北海地方法庭2项庭令的合法性,并取得第三高等法庭法官的临时展缓拆校令。

2006年1月6日,槟州第一高庭紧急听审新中律师团在1月5日向高庭入禀的展缓拆校行动申请。由于时间紧迫,有关发展商代表律师因病未克出席,高庭法官把申请延至2006年1月20日听审。

另一方面,新中华小信理员另委任律师于2006年1月9日向槟州高等法庭正式入禀申请重新检验北海地庭2项庭令,并于今日听审。

因此,案件演变至今,新中华小在高庭一共有两个案件待审:

第一,2006年1月5日校方董事部入禀槟州高庭,针对北海地庭在1月5日驳回新中申请撤销拆校庭令的上诉和相关展缓拆校行动,直到第一高庭听审有关上诉为止的申请。此案被定于2006年1月20日由第一高庭听审。

第二,2006年1月9日新中华小信理员的律师向槟州第三高等法庭,入禀重新检验北海地庭2项庭令的申请。此案已在今日开审,并被展延至2006年2月15日续审。

成立特别委员会协助建校

另一方面,槟城首席部长许子根今日也成立一个由3方代表所组成的“协助及监督新中建校特别委员会”以尽快完成新中的建校过程。

委员会主席杜乾焕向《当今大马》表示,委员会的成立有两个目的,既协助新中建校,以及协助各造推动筹款运动,同时确保筹款运动的透明度。

“我们希望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建校工程。”

也是槟州行政议员的杜乾焕表示,委员会由3方面的代表组成,既政府部门、华教与学校,以及独立的稽查公司。

政府部门的6个代表为杜乾焕、马华槟州州议员黄泉益、威省市政局主席或代表、槟州教育局主席或代表、威北市长或代表,以及首席部长政治秘书黄瑞欣。

华教与学校代表是槟州董联会主席杨云贵、槟州校友联会长许海明、新中董事长黄旭宽、新中建委会主席杨文忠、新中信理员谢福春、新中建委会总务郑福叁,以及新中家教主席王友龙。

独立稽查公司的代表之后将会由委员会成员委任。

谢嘉平:政府需增建华小

公正党最高理事谢嘉平今日在槟州高庭聆听新中小学案件后发表文告表示,“公正党要新中华小的国会议员,也就是首相阿都拉,改变政府对新华小的政策,并马上增建华小”。

他说,首相不能一边要华裔选民的支持,一边却又使国内华小屡屡遭受严重打击。

谢嘉平强调,新中的事件,没有渲染,只有国家的伤痛。

“公正党要政府坚持的是,国内小学、中学、大学都需保持国际水准。可惜,国家教育政策及水平,自独立以来,因短视的政策而不断下降,国家教育的声誉,及受承认的程度,越来越受到国际质疑,甚至到了丢脸地步。政府如果不坦诚面对,至少必需早日改过,免继续沦为国际笑话。”

他分析说,“像香港、新加坡一样,我国有天时地利的竞争力,但没人和。我国同样的继承英殖民地的工商、金融、法律、军事、警务、政治、行政、规划等系统,再加上大马人强项的多元文化,包括中华文化沟通条件,如今,香港及新加坡生活素质,却可能脱颖而出、蒸蒸日上。唯一不同的是,教育及文化自由上,我国出现狭隘的种族分化政治,造成国家教育系统上的分家,及互不信任。”

“华教之所以自强不息,是因为华社主张多元文化教育,却感受到巫统单元种族政策长期打压。政府经常质疑华社为何不支持宏愿学校,原因就在政府无法说服许多家长,让家长安心的肯定政府办的宏愿学校,水准、师资,特别是母语教育师资会比华校好,简单的说,政府教育政策如果公平,学校又有水准,还怕各族家长不来为孩子报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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