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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轻信政治人物与发展商<br>杨云贵:新中事件前车之鉴

槟威华校董联会主席杨云贵认为,新中华小拆校风波,应成为全国各华小的前车之鉴,以及不要轻易相信政治人物和发展商的甜言蜜语。

杨云贵表示,新中华小问题如今一发不可收拾,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槟州董联会和新中校方过于相信发展商和政治人物所致。

杨云贵是在昨日与雪华青理事进行的一场交流会上,这么表示。6名雪华青理事,包括雪华青代团长陈松林、副团长韦亚华、财政李英伟以及副秘书陈利良,昨日拜访峇东新托新中华小,以进一步了解事情的发展,并为当地的华教人士和校方打气。

与他们进行交流的还包括新中董事长黄旭宽、槟州行政议员杜乾焕博士、新中校长司徒尤真,以及槟州校友联主席许海明。

杨云贵表示,当校方和发展商在2001年针对新中土地发生争议时,当时仍是副首相的阿都拉和州政府就已经出面支持校方,致使发展商同意在新校舍还未建竣之前,不会拆除现有校舍。

原本相信议员能解决问题

“当时董联会没有参与,因为我们相信议员能够解决问题,当时很多的政治人物都出面表示欲给予协助。”

他表示,当时校方通过马华甲抛巴底区会主席吴宝泉向发展商和州政府处理此事,因为他们相信吴宝泉曾经担任市议员,对政府事务较为熟悉。

他披露,村民和校方也曾通过吴宝泉向发展商献议购买新校舍的土地,但是由于发展商开出的价钱远远高过市价而告吹。

“问题就出在发展商缺乏诚意解决问题,我们也太相信某些人能够解决问题,村民和校方都过于单纯。”

“如果说校方和村民有错的话,那就是错在太过相信发展商和政治人物。”

杨云贵说,全国华小的校方和董事会,应该以此事作为借鉴,在处理学校土地问题上保持警惕,避免重蹈复辙。

三造曾达4协议

校方和发展商早在2002年11月23日在州政府介入后达致4项协议,既发展商撤销法庭诉讼、新校舍还未建竣前不拆校、发展商捐出2万6千平方公尺的土地作为新校地,以及州政府资助30万令吉的新校舍建校经费。

然而,董事会在3年内不断向州政府和发展商沟通,欲获知新校地的地点及相关详情,以作出土地申请和展开建校工作,但是却不受理。

迟至2005年8月19日,董事会才接获威北县土地局的函件,以正式申请获得有关的土地,但是发展商已经获得庭令,要在8月24日拆除校舍。当时州政府再次介入,发展商同意暂缓拆校,直至12月再次进行会议。

建议中的会议并没有进行,发展商于2005年12月2日再次欲 拆除校舍 ,但是在警方劝阻下作罢。校方于12月16日获得法官的同意, 暂缓执行 拆校工程。之后,北海地庭今年1月4日判处发展商胜诉,允马上进行拆校工程,但是2小时后高庭谕令展缓庭令,新中华小成功逃过一劫,案件延至2月15日开审。

杜乾焕承认州政府应负责

杜乾焕在交流会上表示,校方与发展商于2002年达成协议后,州政府就应该负责执行协议,主动联络发展商确定新校地,并尽快告知校方以作出建校申请。

“可惜这个工程却拖到2005年8月19日才完成,因此州政府应该负起责任。”

他说,根据条例,房屋发展商每建立1千500间屋子,就必须拨出4依格(1.620公顷)的土地供建立小学用途,否则州政府不会批准有关发展计划。

“但是这项政却从来没有被执行,其中存有行政偏差。”

目前已经开始展开建校工程的新中新校地,面积只有0.4公顷。

黄旭宽表示,发展商已经将新校地转交给州政府,槟州首席部长许子根也答应在校舍建竣后,将把校地拥有权交给董事会。

然而,陈松林对此却表示担心,他认为校方不应相信政治人物,甚至是首相的口头保证,“大马是一个法制的国家,任何协议都应该有白字黑字的证明”。

黄旭宽和杨云贵则回应,表示他们相信许子根将履行承诺。

雪华青也代表各青年团,将总数3800令吉的建校基金捐款支票,转交给建校委员会。捐款的团体包括雪、森、甲、柔4州华青团,以及雪隆区各乡团会馆青年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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