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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ramac丑闻行动党报案<br>要求对付前财长达因和两朋党
Jan 16, 2006 3:51 P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行动党今日呼吁吁政府严厉对付涉及7亿5千670万令吉Metramec丑闻的部长及巫统要员。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表示,上诉庭日前的判决令国人大为震惊,因为它在下令Metramac缴付予Fawziah控股6千500万令吉作为广告权损失的赔偿之同时,揭发了一项大丑闻。

林冠英在文告说,此案涉及前财政部长达因,以及两名巫统朋党哈林沙阿与阿努亚奥斯曼。法官哥巴斯里南在该项涉及7亿5千670万令吉丑闻案件作出的52页判词中,提到以下几点:

-Syarikat Teratai KG(STKG)有限公司成功标到吉隆坡市政局(DBKL)的一项工程,以兴建及营运数条道路,包括蕉赖路。随着蕉赖收费站发生一场以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兼蕉赖区国会议员陈国伟为首的居民示威后,过路费在1990年9月停止收取。达因告诉公司股东说,政府没有7亿6千400万令吉作为1990年9月12终止合约的赔偿。

-STKG陷入财务困境,因为它已经投入6千500万令吉股东基金及摊还了4千万令吉贷款。

-在1990年11月,马友乃德(UEM)献议以9千750万令吉收购STKG的所有股份。其实,有关股份是由一家UEM任命的公司,即Metromac收购,后者的股东是哈林沙阿及阿努亚奥斯曼。

-法官哥巴斯里南指出,“头脑正常的人将认为,以9千750万令吉将股份卖给Metromac完全不是一种选择。此外,UEM献议以9千750万令吉收购STKG的股份,完全没有商业上的理由。这里你有一间贷款及股东资金刚被一笔勾销的公司。它的金库里已没钱。它负上庞大债务。它没有从吉隆坡市政局那里获得任何赔偿的希望。既然如此,为何你要付出9千750万令吉买下这种公司的股份。答案很简单,安努亚及哈林拥有原告所缺乏的东西,加上达因的赞助,促成收购的演变证明了这一点。”

-即使在重新拟定在1991年1月23日签署的脱售合约前,Metro Juara已致函吉隆坡市政局提出重新收费及重新商议第一份特许经营合约。哥巴斯里南说:“在收购后不久,奇怪的事发生了。在收购前为被告关上的大门,在Metro Juara接手后,所有官僚大门奇迹般为起被告打开。似乎经过摸擦神灯之后,迄今宣称没钱的联邦政府及吉隆坡市政局,突然间发觉本身拥有大笔资金。他们目前有钱赔偿被告。数额相当惊人。结果,被告总共收到7亿5千670万令吉。”

-哥巴斯里南总结说,哈林沙阿及安努亚奥斯曼卷走Metromac的320万令吉。因此,他们可能犯下刑事法期第405及409条款下的更加严重失信罪,若被判罪名成立,可被监禁最高20年加打鞭及罚款的罪行。

-哥巴斯里南问道:“为何纳税人的金钱要落入这两个人的手中,让他们受惠,而非让更广大的民众受惠?达因利用其权力让哈林沙阿及安努亚奥斯曼受惠的原因并不清楚。”

将向总检察长施压

林冠英提出疑问,“为何达因利用或滥用权力让这安努亚及哈林的公司受惠,爽快的付出7亿5千670万令吉赔偿金给他们的公司,而之前却不赔偿STKG及 Fawziah控股?”

他也敦促警方及反贪污局立即调查这些问题。

“有鉴于这些刑事罪行是由上诉庭所揭发,它必须受到最高当局的关注。行动党将向总检察长阿都干尼施压,要他指示这两个部门立即采取所需的行动,并将涉及者控上法庭。这是政府证明法律之下人人平等,部长及富商也不例外的机会。”

他表示,行动党不反对建造大道,但反对调高过路费来让国阵的朋党致富,因为他们没有塑造良好价值观或克服阻塞问题。

“陈国伟因为不断反对征收过路费而在1990年被内安法令扣留了7天。与行动党其他领袖一样,陈国伟捍卫人民权益没得到甚么,反而失去自由。哈林及安努亚没有坐监,反而得到7亿5千670万令吉赔偿金。”

陈国伟已向蕉赖警局报案

另一方面,陈国伟今日也向蕉赖警局报案,要求警方对付被指在7亿5670万令吉的Metramac丑闻中犯失信罪的商人哈林沙阿、安努亚奥斯曼,以及滥权的前财政部长达因。

陈国伟是根据上诉庭法官哥巴斯里南于2006年1月12日,对Metramac Corporation有限公司( Metramac案)所作出的判决向警局报案。

陈国伟在文告中敦促警方调查及对付达因,因为后者显然在牺牲公众利益之下,滥用权力使上述两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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