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时知情并同意贿选”,法庭驳西华拉兹司法挑战
刊载: Jan 10, 2019 4:24 PM | 更新: Jan 10, 2019 6:58 PM
国大党副主席西华拉兹挑战参选禁令的努力触礁。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他针对选委会的司法挑战,使得他依然无缘参与金马仑补选。
法官诺丁哈山在口头下判时表示,选委会主席阿兹哈于去年12月28日发表声明,禁止西华拉兹参选和投票5年的决定,并没有违法。
傍晚6点57分更新
国大党副主席西华拉兹挑战参选禁令的努力触礁。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他针对选委会的司法挑战,使得他依然无缘参与金马仑补选。
法官诺丁哈山在口头下判时表示,选委会主席阿兹哈于去年12月28日发表声明,禁止西华拉兹参选和投票5年的决定,并没有违法。
“这是因为选举法官发现,他(西华拉兹)在大选时,知情并同意在金马仑高原所发生贿选事件。”
诺丁哈山今天聆听西华拉兹代表律师瓦萨迪和代表选委会的高级联邦律师苏扎纳陈词后说,选委会在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37条文下,于去年11月30日研究了选举法庭的裁决,以及去年12月13日选举法庭所发出的报告。
他指出,上述报告符合选举罪行法令第37(1)(a)(i)和(ii)条文。
现年43岁的西华拉治于去年12月31日入禀法庭,要求法庭撤销选委会禁止他从12月13日起,在任何选举中竞选或投票的决定,他列选委会为唯一答辩人。
他也指选举法庭的报告不符合选举罪行法令第37(1)(a)(i)和(ii)条文,因此要求法庭宣判这项报告无效。
西华拉治也要求法庭宣判选委会的决定无效,并要求一般和特别赔偿。
去年11月30日,选举法庭裁决,金马仑高原国席在第14届全国大选发生贪腐行为,因此宣判西华拉治在此国席的胜选无效。
西华拉治没有针对上述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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