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谕令,罗斯玛7天内鉴定珠宝下落
马新社刊载: Feb 14, 2019 4:15 PM | 更新: Feb 25, 2019 3:14 PM
高庭谕令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在7天内,鉴定44件被指遭警察充公珠宝的下落。
黎巴嫩珠宝公司世皇贸易公司的代表律师大卫古鲁巴南对记者说,司法专员黄祈琳在内庭进行案件管理后作出上述谕令。
大卫古鲁巴南说,罗斯玛须证明上述珠宝的下落,而不是由其当事人去证明此事。
“法庭认同我们的陈词,罗斯玛已证实签署和接收有关珠宝,因此不论有关珠宝是否遭警方充公,案件审讯应该继续进行。”
他说,罗斯玛已经证实签署接收有关珠宝,不过,如今指警方充公了有关珠宝而无需付款。
“根据法律,证明(有关珠宝的下落)也不是警方的责任。”
他指出,法庭也谕令双方准备好所有文件,以在3月4日及5日审讯时使用。
黎巴嫩珠宝商在去年6月26日入禀高庭,向罗罗斯玛追讨44件价值高达近6000万令吉的珠宝首饰,而高庭在8月20日批准政府申请介入此案,并列为第二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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