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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被告要求撤控不果,金正男案愚人节续审

总检察署驳回越南女子段氏香,要求撤销她被控谋杀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异母兄长金正男控状,所提呈的陈情书。

主控官莫哈末依斯干达(Muhamad Iskandar Ahmad)副检察司今天告知高庭法官阿兹米(Azmi Ariffin),该署的上述决定。

喊冤成了代罪羔羊

不过,段氏香代表律师郑宝德指出,辩方对此决定感到非常失望。

“我当事人面对到非常明显的不公平待遇,因为法庭已裁决,本案两名被告的表面罪名成立……她们俩在法庭提出相同的抗辩。

“两名被告通过各自的律师表明,她们正在录制整人节目,并强调她们成了朝鲜的代罪羔羊。”

段氏香不适展延审讯

另一方面,鉴于段氏香生心理不适无法供证,吉隆坡高庭今日宣布展延金正男命案至4月1日续审。

郑宝德说,基于其当事人的身体和心理不适,要求阿兹米展延审讯。

“自(另一被告)茜蒂艾莎的控状被撤回后,我当事人已经3天无法入眠,只睡了1小时。”

“她今天身体和心理都不适,我要求展延今天的审讯,我当事人也需被带往医院,以接受进一步的检查,我希望法官大人怜悯,给她一点空间。”

莫哈末依斯干达副检察司也不反对展延申请。

“感到压力很大”

今天原定是让被判表面罪名成立的段氏香进行自辩。

较早前,法官询问段氏香,她是不是不舒服。

站在证人栏,脸色显得苍白及无精打采的段氏香回答说,“感到压力很大”。

郑宝德则说,段氏必须接受医生治疗。

“我是希望继续审讯,但不幸的是,根据我的观察,再看看她的情况,她不舒服,不管是身体还是生理,她必须接受医生的治疗,我们将写信,以让她接受治疗。”

要求证人身份保密

同时,他要求法庭下令,以确保媒体不会详细报道一名辩方证人的身分。

他解释,上述证人是重要证人,并且只能通过视讯或录影进行沟通。

他说,辩方将向总检察署提呈第二份陈情书,以撤销段氏香的控状。

法官同意让这名证人通过视讯供证,而非是通过录影。

茜蒂周一获释

郑宝德周一指出,随着控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撤回印尼女被告西蒂艾莎的控状,他们将向检署提呈陈情书,以重新研究段氏香的控状。

30岁的段氏香被控与26岁的茜蒂艾莎联同4名在逃同党,于2017年2月13日早上9点,在第二吉隆坡国际机场离境厅谋杀45岁的金正男。

不过,控方在周一撤回茜蒂艾莎的控状,高庭也在同一天宣判茜蒂艾莎获释,惟不代表无罪。

2018年8月16日,法庭谕令谋杀金正男表罪成立的茜蒂艾莎和段氏香出庭自辩。

两人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被控,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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