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媒体报道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宣称国阵若要与伊党“再续前缘”,就必须禁止公开舞蹈和喝酒活动。不过,哈迪今日澄清,那是1973年伊党加入国阵的条件,而不是当前的巫伊合作。

哈迪今日在国会走廊受访时表示,所谓禁止公开舞蹈与喝酒等条件,乃是1973年伊党开出的合作条件。

询及这次巫伊合作的条件,他则说:“(现在谈合作条件)仍言之过早,还在(合作的)初始阶段。”

问到伊党会否提出合作条件,哈迪则简短表示,一切仍在讨论中。

丹州从未禁酒

此外,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在国会走廊受访时也澄清,吉兰丹州政府执政30年来,从未禁止售卖啤酒给非穆斯林。

他表示,伊党并没禁止非穆斯林喝酒,而非穆斯林餐馆也获得丹州政府发出的售卖酒精饮料准证。

“这不是我们成为联邦政府后的意愿或政策,不是的。”

达基尤丁说,这次之所以会出现误会,是因为一家非马来文报章错误报道。

不过,他并没点名这家报章。

“一家非马来文报章错误报道,让人以为哈迪提到伊党为了团结穆斯林(与巫统合作),其中一个条件就是禁酒。”

希望媒体纠正

达基尤丁补充,从伊斯兰教立场来说,非穆斯林可以喝酒。

他说,伊党作为以伊斯兰教义为基础的政党,也没有意愿要禁止非穆斯林喝酒。

他解释,哈迪阿旺的意思是,只有政府官方活动不能出现违伊斯兰教义的事情,如喝酒与跳舞。

“我希望,若是错误引述,媒体可以更正。”

伊党在1974年加入国阵,但在1977年尾因“丹州危机”脱离国阵,结束短短五年的盟友关系。

《东方》撤报道

上周六,《哈拉卡》报道,哈迪在兰斗班让表示,当巫统与伊党在1970年代合作时,双方同意了8个合作条件,其中包括禁止有违伊斯兰教义的活动,包括了跳舞与饮酒。

不过,报道并没有提到哈迪宣称,如今的巫伊合作也必须同意此条件。

《东方日报》引述《哈拉卡》报道时,却指“哈迪阿旺表示,如果国阵打算与伊斯兰党再续前缘以进行政治合作,就必须禁止公开舞蹈和喝酒活动。 ”

《东方日报》网站已在今午撤下这篇题为“与伊党合作 国阵须禁舞禁酒”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