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50分更新

巫统支持者与马来亚大学生上周五爆发冲突,经过不到一周的调查,巫统最高理事洛曼及另4人今天在吉隆坡地庭被控,其中洛曼吃上3项控罪,面对坐牢7年的风险。

另外4名被告是:巫统八打灵再也区部主席阿都慕达里夫(Abdul Mutalif Abdul Rahim)、巫统班底谷办公室秘书萨曼阿里夫(Salmon Arif Budiman Muchlis,47岁)、律师楼书记莫哈末诺扎基法( Mohd Norzakifah Mohamed Nawi,43岁),以及在逃的不知名人士。

四名被告皆不认罪,推事乌扎鲁(Umzarul An Nur Binti Umar)允许洛曼和阿都慕达里夫,各以9000令吉与6000令吉保外。其余2名被告也获准各以2000令吉保释。

总共面对三项控罪

洛曼面对的第一项控罪指出,他涉嫌撕烂马大生黄彦铬的看板,导致黄彦铬蒙受损失,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條文(蓄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

一旦罪成,可被判高达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洛曼的第二项控罪,他与其他4人涉嫌从后方掐住黄彦铬的下巴并拉扯其颈项,致伤黄彦铬,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洛曼面对的第三项控罪是,他与其他4人涉嫌从后方拉扯黄彦铬的头发,蓄意致伤黄彦铬,同样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次被告为阿兹胞弟

此外,本案另一名被告慕达里夫,共挨上3项控罪,面对坐牢3年风险。他也是前朝圣基金主席阿都阿兹的胞弟。

首先,他因为联合洛曼等4人致伤黄彦铬,而挨上两项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控罪;一旦罪成,可分别被判监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之外,慕达里夫也被控涉嫌蓄意致伤《当今大马》的实习生玛丽燕(Mariam Nizar),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不过,慕达里夫获得交替控罪,即暴力致伤玛丽燕的右指,抵触刑事法典352条文(暴力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个月,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其余3名被告,即萨曼阿里夫、诺扎基法,以及在逃的不知名人士,则分别被控涉嫌致伤黄彦铬,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控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洛曼申诉检控不公

洛曼在法庭外受访时告诉记者,这项指控存有恶意,且为选择性提控

他不满,马大学生未遵循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却没被控,只有他与伙伴被控。

“他们使用了法庭判定为侮辱及挑衅的漫画(纳吉小丑)。”

“他们也侮辱纳吉,称他为盗贼。”

洛曼坚称无辜,并强调当时他和慕达里夫只是想为大学生解围,让他们免于被打。

洛曼的律师是洛根德兰(N Logendran)与凯鲁(Mohd Khairul Azam Abdul Aziz)。

检控官则是阿当莫哈末(Adam Mohamed @Mamat)副检察司。

此案将于5月16日再度过堂。

马大外爆发冲突

上周五,纳吉在马大附近一家餐馆准备会晤民众之际,黄彦铬等马大学生踩场,高举“纳吉小丑”看板等作无声抗议,触怒纳吉支持者,爆发肢体冲突。

在巫统最高理事洛曼(Lokman Adam)带领下,纳吉支持者企图抢夺学生手中的“纳吉小丑”看板。黄彦铬申诉在过程中遇袭受伤。

当时,洛曼与慕达里夫也涉嫌以语言和肢体攻击两名在场采访的《当今大马》实习记者,即玛丽燕与拉美莎(Ramieza Wah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