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38分更新

继去年底因涉嫌在砂校太阳能供电计划中索贿被控2项罪名后,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今日再度因砂校供电弊案被控。

罗斯玛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3年前向Jepak控股公司收取500万令吉贿赂,以协助该公司获得太阳能计划合约。

现年68岁的罗斯玛身穿绿色马来装及头巾,在吉隆坡地庭法官阿祖拉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根据这项新控状,罗斯玛涉嫌通过助理理查(Rizal Mansor)向赛迪阿邦山苏丁(60岁)为自己收取500万令吉,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获得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由助理理查转交贿金

此外,今日的控状也提及,这笔钱是经由助理理查转交予罗斯玛。

因此,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大使路住家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索取或收受贿赂),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根据《马新社》,主控官莫哈末杜苏基说,随着被告的罪控严重及刑罚甚重,加上案发时被告身为首相夫人,他建议被告以10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他指出,虽然新控状与被告早前在相同案件面对的2项控状有关联及要求一并同时审理,但应分别予以保释,以免若3宗案件无法同时审讯而引起不便。

他也说,控方将申请将此案移交高庭,与罗斯玛早前面对的2项控状一同审理。

罗斯玛辩护律师阿克柏丁则要求法庭允许沿用罗斯玛早前面对2项控状时,所缴付的100万令吉保释金。

允以同份保释金保外

他说:“(保释金)100万令吉太高,被告之前已面控,现在她是全职家庭主妇,也不曾缺庭,此案也会被申请移交高庭与早前两宗案件连审。”

阿祖拉最终允许罗斯玛沿用早前的保释金及担保人保外,并择定此案于5月10日重新过堂。

由于罗斯玛先前在砂校供电案的另外2项控状中,已交付100万令吉保释金,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允许罗斯玛以同一份保释金保外候审。

法官阿祖拉也择定5月10日为此案过堂。

总共面对20项控状

2018年10月4日,罗斯玛在吉隆坡地庭面对17项洗钱罪名,总共将非法所得的逾709万令吉存入个人银行户口。

另外,2018年11月15日,她在地庭面对另外2项在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收贿150万令吉的控罪,惟她皆不认罪。

她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条文(受贿),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超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随着多加一项罪控,截至目前,罗斯玛共面对20项控状,分别是12项洗黑钱罪、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以及2项在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索取和收受贿金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