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日前揭露,内阁职务至今仍未宪报后,伊党今天要求内阁合理解释,否则必须辞职谢罪。

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今天发文告指出,内阁职务的宪报乃不容掉以轻心的事情。

“政府不应该把内阁委任宪报看成是琐碎之事,因为它涉及内阁职务的合法地位,以及他们履行权力的(法律)效力。”

有鉴于此,伊党要求刘伟强、政府首席秘书依斯迈巴卡(Ismail Bakar)以及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针对此事,提供详细的解释。

仅首相职位有宪报

刘伟强本周二(7日)在布城接受媒体联访时透露,虽然政府首席秘书已批准希盟政府的各部门职令(ministerial functions order),但有关职令尚未在《1969年部长职务法令》下宪报。

根据联邦宪报,去年5月9日政党轮替以后,只有首相马哈迪的职位于同月22日公布在宪报上。

相比之下,国阵在2013年执政后,其内阁成员职务宪报在同年6月26日就已完成,约为当年大选的2个月后。

宪报的目的是赋予每个部长的职权法律正当性,以及列出隶属他们职权范围内的机构和部门。

目前,希盟政府未宪报内阁部长职务的原因仍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