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理由不足,驳沙菲宜暂取护照申请
刊载: May 14, 2019 5:24 PM
吉隆坡高庭今日以理由无法让人信服为由,驳回律师沙菲宜要求暂时取回护照以到澳洲的申请。
根据《马新社》报导,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表示,沙菲宜在5月13日提出的暂时取回护照申请表明,只是去澳洲协助一单刑事案件。
吉隆坡高庭今日以理由无法让人信服为由,驳回律师沙菲宜要求暂时取回护照以到澳洲的申请。
根据《马新社》报导,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表示,沙菲宜在5月13日提出的暂时取回护照申请表明,只是去澳洲协助一单刑事案件。
“申请人(沙菲宜)要前往(澳洲)扣留中心的目的,只是为了提供马来文翻译……他可以派他律师楼的代表。”
“根据记录,有澳洲的律师在,而证据显示申请人(沙菲宜)只是纯粹为了协助。”
科林劳伦表示,没有可令人信服的理由显示沙菲宜必须出席澳洲法庭。
法官也进一步表示,要求沙菲宜交出护照是因为他所涉及的案件严重。
“不可低估(沙菲宜)潜逃的风险。因此,要求获得护照的申请被驳回。”
高庭7月开审沙菲宜案件
早前,副检察司阿再尼占(Afzainizam Abdul Aziz)表示,控方反对沙菲宜的申请,主要是因为没有理由显示沙菲宜必须出现在澳洲法庭,反之,他可以委派代表前往。
沙菲宜的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则表示,沙菲宜是代表一名在澳洲涉毒案的大马人而提出此申请。
沙菲宜是于昨日提呈申请以暂时取回护照,而哈温德吉星在较后才呈交额外宣誓书。
现年66岁的沙菲宜,在去年9月13日被控收取前首相纳吉950万令吉而抵触两条洗钱罪及两条报假税罪。
沙菲宜不认罪,而高庭则择订从7月8日至11日及7月15至18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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