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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至曼谷再飞阿联酋,苏伯不懂谁付机票酒店
Jun 20, 2019 9:33 AM
更新: Sep 5, 2019 2:35 AM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29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5点30分:

《当今大马》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若您喜欢我们的报道,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订阅费最低只需每天55仙。


审讯展延至7月1日

下午5点08分:

高庭法官纳兹兰建议审讯至今晚9点,吉隆坡高庭一度出现“紧张”而又充满幽默的气氛。

当时,副检察司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询问,能否休会和敲定接下来的审讯日。而纳兹兰则建议今天审讯继续至晚上9点。

事缘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要求,能否取消明天的审讯。这是因为沙菲宜明天需到上诉庭,出席其要求在950万洗钱案索回护照的上诉案。

依沙尤索夫:如果可以,我们能否敲定另一个日期(来继续盘问SRC国际公司董事苏伯),因为我还有很多问题。

纳兹兰:能否继续到(晚上)9点?

依沙尤索夫:意思是今晚?(吃惊的样子,而法庭则传出笑声)

依沙尤索夫接着问,纳吉的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是否同意,而控方对此没有异议。

依沙尤索夫之后告诉纳兹兰,他们也关心苏伯能否继续供证至今晚9点。

在审讯过程中,身在证人栏的苏伯可见时常喘着粗气。

纳兹兰之后允许暂停审讯,并将在7月1日复庭。


先到曼谷再飞阿布达比

下午3点35分:

苏伯告诉法庭,他和妻子2015年逃到曼谷一个月后,从1名泰国人收到前往阿布达比(Abu Dhabi)机票,并飞往阿联酋首都。

到了那里,苏伯和妻子见了1名阿拉伯人,后者带他们到瑰丽酒店(Rosewood Hotel)。他们在该酒店住了约1个星期。

据他指出,他们飞往阿布达比的机票和入住瑰丽酒店的费用都由别人结账。

“不过,我不晓得,是谁承担开销。”

苏伯(上图左者)向法庭供称,他和妻子之后取经曼谷回到马来西亚。

不过,他没交代是何时回国。

苏伯指出,他在选举后接到聂菲沙的另一通电话,再度告诉他离开马来西亚和不要协助有关当局的调查。

“我决定不要再逃跑,而留下来协助调查当局。”

苏伯没说明是什么选举,但相信是指2018年全国大选。


接到“反贪会”人士电话

下午3点30分:

关键证人苏伯在法庭上揭露,他在2015年失踪的来龙去脉。

苏伯为前SRC国际公司非执行董事。他被副检察司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盘问时指出,当该公司的问题浮上台面而引起热议时,他曾在2015年向反贪会自荐协助调查。

不过,他说,他在前往反贪会见调查官前,接到了1名男子的来电,告诉他离开马来西亚。

“2015年,我联络反贪会预约,针对反贪会调查中的SRC国际公司给予解释。(但在)我去反贪会办事处前,我接到1名身份不明的男子的一通电话,他自称来自反贪会,并告诉我别到反贪会赴约。”

“他也指示我离开大马。”

依沙尤索夫接着问苏伯,他当时联络反贪会,是为了要告诉反贪会什么事情。

根据苏伯,他是想主动解释,自己对SRC国际公司的了解,因为SRC国际公司已经成为一个热门的课题。

依沙尤索夫:你知道拨电者是谁吗?

苏伯:我没认出该把声音。

依沙尤索夫:他有否自我介绍?

苏伯:他只说,他来自反贪会。

依沙尤索夫:你是否知道,他的种族?

苏伯:他用马来文交谈。

苏伯告诉法庭,由于纳吉当时仍然是首相,他对发生的一切感到很害怕。

他补充,最终他决定跟妻子一起逃到曼谷,并在那儿逗留了一个月。

根据苏伯,他们到曼谷的开销完全自费。

被询及为何怕纳吉,他说,他也接获时任SRC国际公司执行长兼董事经理聂菲沙(Nik Faisal Arif Kamil)的来电,告知他离开。


审讯复庭

下午2点38分:

审讯复庭,控方将继续诘问,第42名证人和前SRC国际公司董事苏伯(Suboh Md Yassin)。


下午1点:

法庭宣布午休,下午2点半续审。


没有人离席回避

中午12点10分:

退休的前内阁副秘书长玛兹达(Mazidah Abdul Majid)再度出庭,她供称,当内阁在2011年和2012年商讨,联邦政府是否为SRC国际公司提供担保,以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20亿令吉的建议时,时任首相兼财长纳吉不曾离席,回避会议。

她是在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交叉盘问时,证实此事。

沙菲宜:针对SRC(要求贷款担保的讨论),你(之前在口供中)提到,没人(纳吉或其他出席会议的内阁部长因利益冲突而)离席?

玛兹达:我说,没有人离席。

沙菲宜:你没说,到底他(纳吉)是否应该离席?

玛兹达:我不是在陈述我的观点。

她同意沙菲宜的论点,即如果内阁会议针对SRC国际公司的讨论,存有任何所谓利益冲突的课题,出席的部长照理说会提出来。

沙菲宜:每一名内阁部长,如果他们知道(涉及到纳吉和SRC国际公司的利益冲突),他们应该会(在内阁会议)提醒(纳吉)。(内阁里)有4或5名律师(有法律背景的部长),他们应该会提醒,但根据你的记忆,(会议)没有很多辩论,而顺利地进行。

玛兹达:是。


律师称口供为道听途说

早上10点45分:

阿菲达向高庭表示,上司促她加速处理SRC国际公司的政府担保申请,因为该公司是“首相的公司”。

她接受副检察司苏海米(Suhaimi Ibrahim)盘问时表示,她当时在财政部管理、贷款、金融市场与保险精算部的上司马力亚米,曾在2011年如此形容SRC国际公司。

身为部门的副秘书,阿菲达被任命处理SRC国际公司的担保申请,而该公司最终成功在同年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20亿令吉贷款。

早前,她在交叉盘问时供称,上司曾威胁她须尽速处理有关申请。

苏海米:你说,你在被胁迫下(处理申请)。而你曾向部门主管马力亚米投诉。

阿菲达:是,我有。

苏海米:然后他说,接到命令(要求加速处理)。你有否进一步问他,是谁下的指示?

阿菲达:就我所记得,我有问他。

苏海米:他当时怎样说?

阿菲达:他说,这是他的上司的一项命令。

苏海米:你有进一步追问他吗?

阿菲达:我问他为何需要如此匆忙,而马力亚米回答说,“这是首相的公司”。

不过,阿菲达的回答遭到辩方律师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的抗议。后者提出,阿菲达早前宣称,马力亚米只告诉她那是一项指示。

他说,阿菲达之前被沙菲宜盘问时曾告诉法庭,她已接受马力亚米的解释。

辩方的抗议遭到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的反对,后者表示,有关问题其实是在跟进沙菲宜早前盘问的内容。

之后,双方开始争辩,到底阿菲达的供词能否被接受,而辩方认为,那是传言证据。

相反的,控方捍卫阿菲达的供词说,她纯粹道出其上司对她说的话。西谭巴兰也指出,这不可能是道听途说,因为他们之后也会传召马力亚米供证,而法庭可以向他求证。

在双方陈词10分钟后,纳兹兰裁决,接纳阿菲达的有关供词,因为该供词是源自她早前被交叉盘问时给予的回答。


威胁尽速处理担保申请

早上9点55分:

证人阿菲达供称,在2011年,SRC国际公司申请政府为20亿令吉的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担保时,上司威胁她必须尽速处理。

阿菲达(见图)是财政部策略投资组副秘书。她接受辩方首席律师沙菲宜的交叉盘问,追忆当时的过程。

她提到,当时的上司是马力亚米(Maliami Ahmad)。

沙菲宜:我假设,马力亚米要求加速处理不是“催促”(digesa-gesa),只是要加速处理。你不是受到‘催促’。

阿菲达:我是‘被催促’,我受到威胁。

沙菲宜:马力亚米威胁你吗?

阿菲达:是的。

沙菲宜:他现在还是你的上司吗?

阿菲达:不再是了。

沙菲宜:所以你现在比较方便解释。


“我们只向首相负责”

早上9点45分:

“我们只向首相负责。”

证人阿菲达透露,SRC国际公司代表扎希泰益(Zahid Taib)在2011年8月,曾如此向她表示。

她今天向法庭叙述,她、扎希泰益和SRC国际公司时任执行长聂菲沙( Faisal Ariff Kamil)在2011年尾,针对该公司寻求政府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20亿令吉贷款提供担保,而召开的会议状况。

她接受辩方律师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指出,当她要求扎希泰益就有关申请提供额外的资料时,对方回答说,”我们只向首相负责”。

阿菲达:当我们尝试向SRC国际公司索取资讯时,得到的答案是“我们只向首相负责。”

沙菲宜:谁这样告诉你?

阿菲达:扎希说,他向首相负责。

沙菲宜:但你没有向其他人投诉?

阿菲达:我有通知,我的部门主管马力亚米(Maliami Ahmad)。

沙菲宜:他什么都没做,而你最终就只好接受?

阿菲达:是。


审讯复庭

早上9点27分:

审讯复庭,纳吉进入被告栏受审。

今天的审讯较往常较迟开庭。


两名证人将再次出庭

早上9点10分:

今天,两名控方证人预料将再次出庭供证。她们是财政部策略投资组副秘书阿菲达阿瓦(Afidah Azwa Abdul Aziz),以及退休的前内阁副秘书长玛兹达(Mazidah Abdul Majid)。

玛兹达昨日在法庭揭露SRC国际公司的还债细节。首先,她提到,SRC公司不仅无法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偿还40亿令吉借贷,甚至无法缴还利息。

此外,她揭露,联邦政府在2015与2017年借出6亿4200万令吉予SRC公司,以让SRC公司摊还基金局的贷款利息,以免进一步拖累政府。

这是因为,政府为SRC公司的40亿令吉贷款作保。


审讯进入第29天

早上9点:

吉隆坡高庭今天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这是第29天的审讯。

此案承审法官是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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