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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致函检长,促解释明福案“错囚”重查角度
Jun 28, 2019 3:24 PM
更新: 7:25 AM

警方援引“错囚罪”重查赵明福命案,引起赵家抗议后,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透露,他已致函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寻求解释。

“我很惊讶在总检察署的指示下,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42条文(错误囚禁)重新展开调查。”

“根据这新的进展,我已在6月25日致函给(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并等待他的回复。”

林冠英也是财政部长。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他早在去年11月23日首次致函给汤米汤姆斯,要求对方根据内阁在去年6月20日的决定,重新调查赵明福案。

“总检察长在2018年12月4日回复,指他在2018年7月17日已经致函给总警长,以展开调查。”

“在他的回复当中,总检察长很遗憾(调查)没有进展,而他会施压警方继续调查。”

内阁多次提起

林冠英也补充,虽然多次在内阁中提及此事,但调查依然没有进展。

“尽管此事在内阁中多次被提及,最后一次是在2019年5月15日,但还是没有新的进展。”

林冠英也强调,赵明福命案乃重要的公共议题。

促追刑事责任

周二,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与家属揭露,虽然内阁去年议决重查赵明福命案,但警方仅援引“错误囚禁”罪名来调查此案。

他们强调,警方应该调查反贪会官员是否致死赵明福的刑事责任,而非避重就轻,只追究反贪会的程序责任。

2009年7月15日,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赵明福,以证人身份受到反贪会传召,前往雪州反贪会办公室给口供,以协助调查雪州议员拨款案。不过,他在翌日,即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沙亚南玛莎兰大厦的5楼露台,出事时年仅30岁。

2014年9月,上诉庭三司一致推翻2011年验尸庭指赵明福命案为“悬案”的判决 ,改判赵明福之死是由身份不明的一名人士或多名人士的非法行为所造成,而这些不明人士当中包括反贪会的官员。

赵家也入禀民事诉讼,起诉反贪会、联邦政府与10名反贪会官员疏忽、伤害和殴打赵明福,进而造成赵明福死亡。随着政府于法庭承认在这起事件疏忽,并向赵明福家属赔偿66万令吉,这宗民事诉讼案在2015年5月告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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