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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前助理供称,沙地信函乃由刘特佐提供
Sep 3, 2019 9:25 AM
更新: Sep 5, 2019 2:06 AM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今天进入第3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1点11分:

《当今大马》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若您喜欢我们的报道,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订阅费最低只需每天55仙。


法庭展延至明天续审

下午1点06分:

由于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需赶赴亲戚的葬礼,法官提早结束今日的审讯。

他今早申请索回护照时曾告诉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他的两名亲戚,包括一名表亲,因骨痛热症和心脏病被送入不同的医院。

所以,他会到澳洲代表一名客户打官司后就尽快赶回国。他说,万一亲戚有所不测,他希望逗留在对方的身边。

但仅仅一个小时后,沙菲宜(上图)告诉法庭说,他刚接到亲戚已因骨痛热症病故的丧讯。

他接着要求法庭允许提早休庭,以便可以出席对方的葬礼,控方没有反对。


包括所谓来自沙地的信件

下午12点55分:

安哈里供称,刘特佐曾出示5封信,包括所谓来自沙地阿拉伯的信件,以平息针对一马公司的调查。

有关信件包括了:沙地阿拉伯驻吉隆坡大使馆2011年5月10日给纳吉的信件(标题: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支持信)、马来西亚驻沙地阿拉伯大使2011年5月7日给一马公司的信件(标题: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确认信)、区域管理商业银行的政府机构中央地区部2011年5月1日发给一马公司的信件(标题:给沙地阿拉伯达列奥拜的推荐信)、 瑞士Helvetia Wealth AG2010年10月1日发给一马公司的信件(标题:给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推荐和确认信)及一封JP摩根(瑞士)有限公司2011年5月3日发给一马公司的信件。

他说,有关信件是在2014年尾和2015年初交给他和纳吉时任机要秘书阿兹林。

“刘特佐为一马公司课题,准备了损害控制的措施。当时,包括《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和《砂拉越报告》在内的媒体广泛地炒作有关课题。”


列为需处理课题

中午12点05分:

安哈里供称,首相办公室曾在2015初将一马公司列为需要处理的课题。

他说,有关该公司的照片、电邮和文件在当年1月至2月期间开始流传了出来。

“2015年初,资讯的曝光开始成为了一个课题。而首相办公室需要去处理,特别是通过(纳吉时任机要秘书)阿兹林。”

“这是因为媒体开始散播涉及纳吉的一马公司课题。阿兹林负责处理这个课题,因为他最有能力,而且熟悉一马公司。”

“这个课题开始在2015年1月和2月引爆,包括一些支持证据的曝光,如照片、文件、电邮、银行转账和一马公司资金被挪用的汇款。有关资金被指通过一马公司跟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 International)的联营计划,转至刘特佐的私人账户。”


仅纳吉刘特佐知悉一马公司计划

中午12点:

安哈里告诉法庭,只有前首相和富商刘特佐晓得一马公司的全盘计划。

他说,已故阿兹林只是在媒体报道后,才获知有关公司资金挪用的状况。

他解释,这是因为他们针对该公司所负责的工作,已被分隔成不同的部分。

他补充说,他发现刘特佐是一名擅长摆布,马来西亚国内和国外官员的人物。

“刘氏是个操纵大师。而在这种状况下,我可以说,我被利用来进行不正当的意图。”


为常见问题准备答案

早上11点45分:

安哈里向法庭供称,刘特佐为首相办事处准备了一些常见问题的答案,以应付任何人对一马公司的质问。

他说,有关答案是通过他、刘特佐和阿兹林之间的会议和电邮沟通所拟定。

他说,刘特佐也曾在会议上为首相办事处准备文件和资讯,以防有人挑起一马公司的课题。


登州政府不满公司结构

早上11点40分:

安哈里供称,登州政府对于登州投资机构的结构感到不满,因为登州利益没有涵盖在内。

据他指出,登州政府是在2009年5月的一项会议上反映此事。

此外,他解释,登州政府也不满州务大臣只获允许,在登州投资机构董事局中扮演有限的角色。

他把该讯息转达给纳吉的时任首席机要秘书阿都阿兹(Ab Aziz Kassim),后者要求他等纳吉的指示。


难以理解整个计划

早上11点30分:

安哈里供称,他是在刘特佐2008年向他汇报后,才获知通过筹资设立登州投资机构的计划。

他说,刘特佐当时是在嘉炳路的住家厨房,使用一块白板向他解释登州投资机构的计划。

登州投资机构为一马公司的前身。

安哈里坦言,由于在投资银行业和筹资方面缺乏经验,他当时难以理解刘特佐(上图)大部分的计划。

不过,他补充,他知道登州投资机构想通过发行债券筹资,以在海外投资。

他说,根据刘特佐,有关投资将带来盈利,并会通过政府的政策,包括社区活动回馈给人民。

纳吉曾在去年11月的访问中强调,他与刘特佐只保持“专业关系”,仅此而已。


刘特佐曾参与TIA讨论

早上11点25分:

安哈里供称,刘特佐曾在2008年参与一项跟时任国家元首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Tuanku Mizan Zainal Abidin),商讨登州投资机构(TIA)的会议。

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也是登州苏丹。

安哈里说,他当时是代表时任副首相兼财长纳吉出席会议。

据他指出,有关非正式会议是在吉隆坡的登嘉楼宫殿召开,出席者包括端姑米占再拿阿比丁的妻舅阿兹阿希尔(Aziz Akhir)。

他说,刘特佐在会议上谈论了登州投资机构。

不过,他补充,时任国家元首未针对该建议做任何决定,或给予负面评价。


刘特佐传达纳吉指示

早上11点05分:

安哈里供称,刘特佐曾向他转发时任首相纳吉的指示。此外,他说,刘特佐也曾转发指示给纳吉的前机要秘书阿茲林(Azlin Alias)。

他是在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南(Ahmad Akram Gharib)诘问下念出证词时,如此揭露。

“他(刘特佐)是纳吉的非正式顾问,特别是在针对一马公司的建议方面。”

“刘氏安排投资规划、政府之间的交易(G2G)和政治部署,包括纳吉收到的资金。”

他补充,纳吉曾在多个场合亲口证实,刘特佐转发的指示就如他所下达的指示。


形容纳吉为一名绅士

早上10点55分:

安哈里(上图)向法庭形容,纳吉是一名有“魅力和智慧”的领袖。

他说,自己是在2008年面试时首次见到纳吉,纳吉当时是副首相。

“在我服务的10年期间,我发现纳吉是一名有本事履行职责的绅士,而且在执行计划上具有领袖的魅力和智慧。”


纳吉前助理供证

早上10点40分:

法庭传召第8名证人,即纳吉担任正副首相时的前特别助理安哈里(Amhari Effendi Nazaruddin)。

安哈里证实,他是Orb Solutions有限公司的两名董事之一。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负责宣传一马公司的品牌和经营纳吉的部落格(1Malaysia.com.my)。


要求提呈二公司资料

早上10点35分:

审讯开始,身为第7名证人的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职员拉菲妲(Rafidah Yahaya,上图)继续确认,跟一马公司案有关的公司文件。

拉菲妲从上周四开始出庭,以鉴定近180份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的文件。

副检察司慕斯达法(Mustaffa P.Kunyalam)表示,他已完成对拉菲妲的诘问。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之后起身表示,由于辩方没太多的问题,故只需5分钟来交叉盘问拉菲妲。

接着,他询问拉菲妲,能否提供跟富商刘特佐有关的两家公司的文件。

这两家公司分别是Wynton Private Equity集团有限公司(630182-H)和第一银行集团(240931X)。

拉菲妲告诉法庭,她需要1天的时间来提供有关文件。沙菲宜要求,拉菲妲准备好文件后就通知副检察司,以便他们可以重新传召她上法庭。

之后,拉菲妲就从证人席退下。


法官宣布复庭

早上10点15分:

法官科林处理了其他两宗案件管理后,开始审讯一马公司案。

纳吉进入被告栏,准备受审。


审讯进入第3天

早上9点20分:

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职员拉菲妲(Rafidah Yahaya)将再次出庭供证。

若拉菲妲今日完成供证,预料法庭将传召一名来自首相办公室的证人出庭。

审讯订于早上9点半开始,承审法官是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

本案主控官是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他是由总检察署外聘,负责检控纳吉。

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

纳吉迄今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其中,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已经完成58天审讯的提控环节,并将在11月11日裁定是否表面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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