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上网评论一马案,纳吉否认登苏丹不满他
虽然法官在7月中警告前首相纳吉,不得通过社媒评论正在审讯一马案,但后者今天却再度在面子书贴文,否认自己因为登州投资机构(TIA)发债问题,得罪登州苏丹。
纳吉表示,时任国家元首兼登州苏丹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并没有不满他,反之只是不满TIA发行债券的事情,而导致该机构后来转入财政部。
虽然法官在7月中警告前首相纳吉,不得通过社媒评论正在审讯一马案,但后者今天却再度在面子书贴文,否认自己因为登州投资机构(TIA)发债问题,得罪登州苏丹。
纳吉表示,时任国家元首兼登州苏丹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并没有不满他,反之只是不满TIA发行债券的事情,而导致该机构后来转入财政部。
纳吉昨晚在面子书贴文抗议说,媒体不正确且选择性报道了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哈米上周二的证词。
“一如我律师所说,苏丹(端姑米占)并非怒怨于我,而是生气(发行伊斯兰中期)债券(的事情)。”
纳吉也在贴文中出示了沙鲁的部分证词,声称它们是媒体所未报道的部分。
其中,他点出,沙鲁的证词中也说明,登嘉楼投资机构是苏丹端姑米占与一马通缉犯刘特佐所催生的计划。
“2009年5月22日,当端姑米占发怒并要停止发行债券时,有关协议已经签署,而银行说不能中止(发行债券)。”
从未说不认识刘特佐
“我也想要澄清,我从未说过我不认识刘特佐,他当时已由时任国家元首(端姑米占)委为登嘉楼投资机构顾问,我身为首相与财长,必须与他打交道。”
纳吉也表示,他当时希望TIA维持原状,隶属登州大臣机构,但登州政府并不想要管理该机构。
沙鲁也是登州投资机构前执行长,他上周二在一马公司案的审讯中向法庭供称,该机构成立4个月后,登州政府就允许联邦政府接手,并将之易名为一马公司。
根据沙鲁,2009年5月22日爆发,登州投资机构董事局当天发出决议,宣布终止50亿令吉的债券发行计划。
当天下午,他和时任登州投资机构执行长依斯米(Ismee Ismail)接到指令,要前往吉隆坡的登州行宫,会见苏丹端姑米占。
苏丹怒命签署一议决
沙鲁说,苏丹米占当时怒气冲冲,谕令两人签署决议,文件包含登州投资机构董事的决议,而决议阐明,除非符合多项条件,否则大马投资银行(Aminvestment Bank Bhd)必须遵照指示,中止发行债券。
“我当时很是惊讶,因为刘特佐告诉我,苏丹米占不反对发行债券。”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苏丹米占提起登州设定了这些条件。因为身为苏丹米占和纳吉的顾问和协调人刘特佐,从未跟我提起那些条件。”
“于是,依斯米和我签署了决议,还被下令离开。我们完全没有机会解释,债券早已发行了。”
苏丹提及“可恶之徒”
沙鲁哈米也供称,苏丹米占在那次简短会面中提及一个“可恶之徒”(unsavoury character)。不过,他并不确定苏丹所指何人。
他续称,同日下午,他接到指示前往时任首相纳吉的吉隆坡住家,向纳吉和刘特佐汇报。
“纳吉问我苏丹米占动怒的原由,我说我不知道。他问我是否留有一份董事决议副本,但我没有。”
“接着,纳吉说,大意是,‘你照着办吧,我会跟东姑谈。’”
他也供称,登州投资机构的拥有权在同年6月转至联邦政府财政部,并在7月19日易名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即俗称的一马公司。
纳吉过去频频在社交媒体贴文为自己喊冤后,引起控方和承审法官的不满。
除了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入禀法庭,要求纳吉为评论审讯贴文道歉外,法官纳兹兰7月18日也在法庭上严厉提醒纳吉,若他继续贴文议论审讯,则将构成藐视法庭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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