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娜佐(Lina Joy),一名改信基督教的穆斯林,今日针对国民登记局拒绝删除其身份证上的穆斯林地位,获准上诉至联邦法院。
法院三司包括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兹、法官立查马兰峻和奥古斯丁保罗,在判决时说,“此案是关乎公众利益,没有任何新奇的课题可以争执”。
较早前,高庭和上诉庭已经拒绝丽娜佐的申请。
丽娜佐的穆斯林名字是阿兹丽娜再兰尼。她是在1998年改信基督教,以及嫁给一名基督教徒。
然而,1976年民事婚姻法令却禁止民事政府在民事法律下注册其婚姻。
经过数次申请后,国民登记局终于允许丽娜佐更改名字。不过,尽管她已宣誓是一名基督教徒,但是其大马卡在新的条例下依然注明她是穆斯林。
国民登记局拒绝她更改宗教身份的申请,并坚持要求丽娜佐获得回教法庭的批准指她已经脱离回教。
